从“外国代理人”到“外交使团” 美国对中国媒体使的都是什么招?

美国国务院当地时间18日表示,将五家中国新闻机构在美国的分支列为外国外交使团。这五家新闻机构分别是: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中国日报》和《人民日报》。
为啥要给中国媒体扣“外交使团”的帽子?
单从字面上理解,“外交使团”和“媒体机构”似乎并不能扯上什么关系,所以,我们先来做第一件事:搞清楚所谓的“外国外交使团”究竟是个什么概念。
首先,这和一部美国的法律有关:《外交使团法》(Foreign Missions Act)。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腾军向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介绍,《外交使团法》颁布于1982年,一是为支持美国驻外使团的安全、有效运作。二是协助在美国的外国使团、公共国际组织及其官方代表团的安全、有效运作,为这些使团和组织取得适当的利益、特权和豁免提供帮助,并要求它们按照国际法遵守相应的义务。
这看似就是一个为了加强外交工作效率、保证外交人员权益的法律,但实际上,玄机并不在此。在这部法律里面规定了,外国使团包括两类:一是任何涉及外交、领事或其他活动的使团、机构或实体。二是由外国政府,或代表主权或政治实体的组织实际拥有或有效控制的使团、机构或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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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至此揭露了一小部分,美国国务院此次动用《外交使团法》把五家中国新闻在美国的分支列为“外国外交使团”的理由,就是他们认为可以贴上上述的第二种情况,因为他们对外宣称的说法就是,这五家中国媒体“实质上是由中国政府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拥有并控制的”。
好吧,美国费尽心机地给中国媒体贴标签,难道是为了把一系列外交使团才拥有的特权和豁免送给中国媒体吗?非也非也。
美国国务院官员特意强调,这五家媒体被列为使团,不意味着它们拥有使领馆所拥有的传统外交特权或豁免,这个法律对它们所适用的部分主要在于对它们的要求和监督。
到这儿,事情是不是就明了得多了?
据悉,这项新政策生效后,这五家新闻机构在美分支要向美国国务院报告所有人员,登记旗下所有租赁或拥有的物业。根据《外交使团法》,这五家新闻机构的所有人员还需同使馆工作人员一样进行出行申报,人事变动和财务状况也要接受美国的审查和监督。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王鹏认为,“美国只是单方面要求这些媒体被监督,并没有给他们外交使团的特权,这是美国一贯的双标做法。”
为什么是现在?
新华社在美国纽约设立北美总分社在2008年,目前已经在美国运行了12年;而中国环球电视网北美分台(原名中央电视台北美分台)在华盛顿开播的时间是2012年,距今也已经过去了8年。美方对于这些情况,当然也不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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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上,可以看到新华社的LED广告牌
中国的新闻机构没有改变过自己的工作方式,在过去的8年甚至12年里,也都一直正常地开展工作,究竟是什么让美国突然改变了定义方式,非要给几家媒体定扣上“外交使团”的帽子呢?
在缺乏美国官方正面解释的情况下,《华尔街日报》的分析倒是很有一语道破“天机”的意味:该报认为,这是为了“查明被认为有损美国利益的中国行为”。
我们把时间线往回调整一下,2月8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先生在美国全国州长协会(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发表讲话,就在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显然,这个在西方世界纵横多年的“狼来了”的故事,现在依然让某些人念念不忘。
结合一下,《华尔街日报》所说的“有损美国利益的中国行为”,恐怕与“中国威胁论”也没有什么区别。但多年以来,中国从没有带来过所谓的“威胁”,西方世界传说多年的“狼”不仅从未出现,而且实际上一直以来只活在某些政客的想象当中。
但如今,拿不出证据的西方政客们,越发处心积虑地要给中国设下种种监视和限制,因为他们太需要证明自己的“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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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
蓬佩奥讲话之后十天,他所执掌的美国国务院就把将五家中国新闻机构在美国的分支列为外国外交使团。
还记得《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吗?
其实,有关国务卿先生演讲的故事,还没有说完。
在2月8日当天的讲话里,蓬佩奥除了鼓吹了一通“中国威胁论”之外,他还在讲话的最后提到自己已经要求中国两家新闻机构(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的驻美分支登记为“外国代理人”,还要求中国驻美外交人员向美方详细报告自己的行程。
“外国代理人”,是不是很耳熟?没错,美国对俄罗斯媒体也是这么干的,比如曾经让美国十分头疼的今日俄罗斯电视台(RT),在2017年底,就迫于美国司法部的压力,将RT America电视台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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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赵立坚针对蓬佩奥的讲话做了一番颇为精准的回应:“蓬佩奥还戴着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的眼镜在看事情,误解、诽谤中国。”,“他认为所有人都像他一样。他把中国的学生和学者都想象为情报人员。他的脑子装满了肮脏的政治阴谋。”
这番话,非但对蓬佩奥此次的讲话是十分精准的描述,用来描述美方针对包括中国媒体在内的许多它“不喜欢”的媒体的做法,也颇为准确。
事实上,在RT America电视台被迫注册为“外国代理人”的几乎同时,一份由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向美国国会提交的报告就声称,“中国国有媒体在美国参与‘间谍与政治宣传’活动,呼吁国会把其在美国的工作人员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祭出《外交使团法》之前,美国已经多次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来对付中国媒体。
除了上述提及的2017年的这一次之外,2018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的在美分支需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进行登记;而早在1983年,《中国日报》便被要求注册为中国政府的代理人。
2月8日蓬佩奥再拿“外国代理人”来企图为难中国媒体,也不过是老调重弹而已。清华大学全球化中心高级研究员余翔对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分析,“一是要考虑大背景,在中美贸易摩擦后,中美关系还未完全回暖,双方的政治互信亟需重建。二是要考虑到蓬佩奥的个人因素,作为美国国务院的现任掌门人,蓬佩奥还带有冷战思维,推动对华政策不友好。”
历史的“传承”?
相比“80后”的《外交使团法》,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可以说是“爷爷辈”的长辈了。二战时期,德国纳粹一直试图在美国建立起间谍网,1938年,美国出台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最初目的就是严控“纳粹宣传”。
不过,这部法律并没有随着二战的结束而消亡,而是开始了冷战期间的新任务:盯防在美国“具有政治影响能力或准政治影响能力”的组织机构;而“孙子辈”的《外交使团法》则可以视为在冷战期间加入战团的“帮手”。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腾军告诉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冷战期间,塔斯社和《真理报》等苏联新闻机构就曾被美方指认为“外国使团”,越南通讯社也曾被美方指认为“外国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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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年以来,美国就一直指责RT以“假新闻”干预美国总统大选。在如此严重的指控之下,RT并没有被要求登记为“外交使团”。但这并不意味着“外交使团”对媒体的打压更为和缓。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采访了多名专家,他们一致认为,《外交使团法》比《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更严厉。
张腾军从管辖权归属机构上解释了两者的不同:《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归属美国司法部管辖和实施,要求外国委托人的代理人,包括从事某些活动的外国政府,代表外国委托人披露他们与委托人的关系和行为。而《外交使团法》则归美国国务院管理,涉及管理外交使团在美国的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王鹏则具体解释了概念上的区别:“‘外国代理人’相当于A是B政府的代理,‘外交使团’则相当于A就是B政府。因此可以说,美国对中国媒体的限制在层层加码。”。
对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两家新闻机构而言,它们在美分支既要向美国司法部履行代理人登记事宜,又要向美国国务院履行外交使团登记事宜。
“美国对中国的打压是一步步来的,从把中国视为竞争者(competitor)到战略对手(rival)。”清华大学全球化中心高级研究员余翔解释道。
余翔还告诉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冷战时期,美国要求前苏联媒体的在美记者登记为“外国代理人”,他们每天的外出、采访等都需要向美方报备,行动很受限制。
未来,不排除在蓬佩奥的冷战思维的主导下,美国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媒体的限制。
张腾军认为,“简而言之,这是一次专门针对中国的政治操作,绝不是单纯地行使规范新闻报道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