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稳企,南京文旅消费放大招

关于应对疫情针对性扶持演出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各演出机构、剧院剧场、票务平台,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南京)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及宣传平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委发[2020]4号),支持各演出机构、剧院剧场等各类演出企业和有关平台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提振发展信心,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现特在文化消费政府补贴方面给予如下针对性扶持举措。

一、保留政府补贴演出剧目2年有效期限

对于2019年度第四季度和2020年年初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享受政府补贴的演出剧目,因遭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演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安排上演,2年内(至2021年底)均可享受原专家评审通过的政府补贴政策。

二、加大政府补贴演出剧目的评审频次

由于受疫情影响,演出市场复苏将滞后其它企业,年内大部分演出的档期预计将集中安排在5月份之后,且档期密集。为便于演出企业提前谋划和周密安排疫情后演出剧目的时间,将根据演出企业的申请,在原年度评审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补贴演出剧目的评审频次,为演出企业票务销售预留充足时间。

三、适度增加政府补贴演出剧目比例

由于疫情压缩了2020年演出市场的供给,给演出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困难。为帮助演出企业渡过难关,在严格文化消费政府补贴剧目评审程序的基础上,2020年将根据演出机构剧目报审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享受政府补贴剧目数量,并适度增加优质剧目的补贴比例,鼓励演出企业引进更多高端、高雅、高品质的演出剧目。

四、优化绩效奖励政策

为鼓励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引进高品质的演出剧目,支持票务平台和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利用自有平台和媒体矩阵加强文化演出市场宣传,引导更多的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走进剧场、剧院享受文化大餐,激发演出市场消费活力,优化对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和票务平台年度绩效奖励政策。根据年度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政府补贴剧目单场售票率(市场价)达到70%以上的场次比例和市场宣传影响力,分档增加对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和票务平台绩效奖励额度。

五、加快文化消费政府补贴资金拨付

督促指导未完成2019年度政府补贴演目结算票据上报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按要求完成票务数据统计和相关材料报审。同时,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南京)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加快组织对已完成结算报审的演出剧目的审计进度,对已完成结算审计的政府补贴演出剧目,协调财政加快拨付文化消费政府补贴资金,以缓解受疫情影响的演出机构(含剧院、剧场)的资金压力。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