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井研男子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获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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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李昕锋 丁伟
3月6日上午,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诈骗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2天。
站在法庭受审的吴某某今年21岁,四川井研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成为大家急需的防护物资,吴某某在这时动起了歪脑筋。2020年1月27日、2月12日,他使用QQ登陆自己的手机APP微视,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并将网上下载的各种口罩、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资质等视频上传到微视频。之后,吴某某在无口罩及售卖资质的情况下,以售卖口罩为名骗取他人财物,骗得被害人冯某等五人共计人民币7255元,后将诈骗所得用于吸食毒品、网络赌博等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没有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经综合考量,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