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辽宁将五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抗击疫情 辽宁在行动沈阳身边事 【疫情防控期间,辽宁将五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省医疗保障局依据专家论证结论及备案结果,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配制的“扶正解毒合剂、柴芩抗感合剂、柴芩清热合剂”,以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配制的“肺康益气颗粒、肺康养阴颗粒”共5种医院制剂纳入辽宁省医保支付范围。上述5种医院制剂在配制医院本院使用时,按医保乙类药品支付;本院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时,按医保甲类药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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