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李利娟委托其子申请解除财产扣押,已递交申请书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河北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数罪并罚被判20年,并处罚金267万元。去年11月投监服刑后,李利娟委托其子韩文申请解除财产扣押冻结。今日(3月1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韩文处获知,他于今日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武安市公安局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公安机关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已收到韩文提交的材料,所涉财物是否与案件有关需要界定,正在处理。

赔偿请求人韩文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明称,案件审结,应归还申请人合法财产。 受访者供图

李利娟委托其子申请解除财产扣押

新京报此前报道,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曾收养100多名弃婴,并创办武安市“民建爱心村”,自称是“为抚养孤儿散尽家财的女企业家”。2006年,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2018年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李利娟被武安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检方指控其涉案案款达2000余万元,同时指控其利用100余名儿童敲诈勒索,用爱心款买豪车。

2019年7月,武安市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李利娟20年有期徒刑。2019年10月,邯郸中院二审驳回李利娟上诉,维持原判。同年11月1日,李利娟被送往石家庄女子监狱服刑。

武安市公安局于2018年5月6日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显示,警方对包括腰带、茶叶、酒、保健品在内财物“予以扣押”。 受访者供图

武安市公安局于2018年5月6日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显示,警方以“正在侦查李艳霞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案件”为由,对包括腰带、茶叶、酒、保健品在内财物“予以扣押”。邯郸中院二审刑事裁定书中写明,“李利娟送监狱服刑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解封曾经查封的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韩文介绍,去年11月,李利娟就曾委托他向武安市公安局递交《解除扣押冻结申请书》,其中称,2018年5月份开始,武安市公安局以侦查案件为名,将申请人录音笔等财物扣押,但扣押物与申请人案件无关系,也未随案移送。现在案件审理结束,邯郸市中级法院做出了生效裁判,“被扣押的财物,与李利娟违法活动无关,故应予以退还,特申请解除扣押。”

李利娟委托其子“办理和接受”被扣押的财产。 受访者供图

李利娟之子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韩文表示,去年11月递交申请书后,始终未能收到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今日(3月19日)下午,他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武安市公安局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韩文接受李利娟委托,向武安市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对申请人李艳霞(即李利娟)的爱心村予以解除查封,赔偿饿死和变卖的家禽牲畜,解除查封的车辆和查封扣押的银行存款及现金、利息。”

其代理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 (七)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根据判决书,生效判决没有对申请人的财产做出处理。”

随后,新京报记者从武安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局已收到韩文提交的两次申请,扣押物品中是否有与本案无关的财产,需进行界定,目前正在处理。

3月19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向新京报记者解释,判决时,法院一般会对财产进行处置,没有被没收的财产,即为“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提出要求即可。关于对财产的界定,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实际操作问题,故法律方面没有对归还日期进行具体的时间限制。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