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组织妇女卖淫,英德20名被告人一审获判

近日,由英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17”介绍、容留卖淫专案黄某某等20名被告人一审均获法院判决一年至三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处以人民币三千元至六万六千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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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被告人黄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英德市区闹市地段,以开设性用品店、沐足按摩店、理发店等为掩盖,介绍、容留数十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以从中牟取暴利,败坏社会风气,在英德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3月17日,英德市公安局成立专案,一举查封相关卖淫场所并抓获黄某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及34名卖淫女。
该专案刑事立案后,英德市检察院派遣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方向。该院以“稳、准、快”的模式,在短短的7天批捕期限内,明确对黄某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有力地打击了黄某某等多名拒不认罪的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为下一步专案侦查取证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该专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理清办案思路,严密制定相应的办案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审查起诉工作。一方面,检察官针对案件犯罪事实多、涉案人多的问题,逐一梳理犯罪事实,核查每一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犯罪的具体次数,然后以每一犯罪事实为一单元,梳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分门别类再归纳总结,组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另一方面,由于各犯罪嫌疑人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所得,直接关联各犯罪嫌疑人最终量刑的问题,因此检察官从犯罪所得的支付源头(嫖资)入手,逐一核实嫖客、卖淫女、管理人员、老板相互之间的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经反复核对统计后,形成表格,交由侦查机关出示确认,由此查清本案的犯罪所得具体数额。
“我受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庭审时,公诉人认为,黄某某等人容留、介绍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秩序。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应当依法对黄志明等20名被告人的容留、介绍卖淫行为予以严厉惩处。对于认罪、真心悔改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而拒不悔改的被告人,则应严厉惩处。
庭审最后,除一名被告人外,19名均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所犯罪行真心悔改,并愿意退清其违法所得,缴纳罚金。
此专案成功办理,20名被告人被依法严惩,有力地打击了英德市辖区卖淫嫖娼不法分子嚣张气焰,纯净了社会风气,促进了英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今后,英德市检察院仍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以赴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文明文化建设保驾护航。
【记者】陈咏怀
【通讯员】张妙玲
【作者】 陈咏怀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