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缉”的这辆“黑”车在广西被查!

一辆脱离监管、涉嫌非法运营、安全隐患极大的“黑C”号牌大客车经当地交通、公安机关逐级上报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被列为全国范围“通缉”的黑车。3月19日,经广西公安交管部门指挥调度,百色交警部门迅速布控、果断缉查,将该车截停并依法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3月19日下午,百色公安局交警支队管控中心接到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指令,“黑C49999”大客车已经进入G80广昆高速百色辖区,沿线交警大队立即出动、严阵以待。当下午17点左右,百色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广昆高速公路思林路段发现该嫌疑车辆,并将该车引导至田东服务区进行拦停、检查。经初查,驾驶员宋某驾驶该车运载15名乘客由浙江往云南,对搭乘的乘客收取了运费,且驾驶员不能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和营运线路牌等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营运。

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教导员 黄卓兴:

这辆黑龙江号牌的大客车,长期非法从事跨省客运活动,经黑龙江和广西两地交警部门密切协作千里追踪,于2020年3月19日下午在辖区广昆高速田东段将该车查获。当时车上仔有多名乘客,我们也责令驾驶员将乘客转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晚18时30分,执勤民警将该大客车移交至田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但驾驶员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高速交警、交通运管以及田东县公安机关对驾驶员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其将车上乘客妥善转运,同时依法暂扣违法车辆。

黄卓兴:

这些非法营运客车因无法监控往往多拉快跑,安全隐患突出,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破坏交通运输市场,一旦发生事故或者发送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将面临理赔困难或者投诉无门的尴尬结局。在此交警部门提醒,搭客无小事,乘坐长途客车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车辆,不要站外上车。

据了解,“黑C49999”大客车驾驶员宋某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车客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田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宋某玺给予罚款叁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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