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最新曝光!涉及环境违法!

3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突出重点企业,依法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5起典型案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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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丘县石家庄国融安能分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内丘分公司环境问题。2020年1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物质锅炉排放的颗粒物超标。当日,内丘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未及时改正违法行为,颗粒物连续超标排放15天。上述问题,依法立案处罚21万元,并启动按日连续计罚315万元,共计罚款336万元。2月3日,该公司已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邢台县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化产车间冷鼓工序焦油氨水罐、射流气浮净化机罐体法兰连接管道处腐蚀,机械刮渣槽管道连接位置有腐蚀现象,焦油渣储存收集场所未完全密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腐蚀的法兰及时更换,射流气浮净化机顶盖加装水封,焦油渣收集场所密闭,拟立案顶格处罚11万元。
3.邢台市大曹庄婴泊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3月9日6时,芬顿塔回流泵因电机短路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值班人员在岗睡觉,未及时发现并停止芬顿塔进水,芬顿塔内污水氧化不充分、有机物未完全处理,导致外排水挥发酚数据超标,直接造成下游滏阳河艾辛庄国控断面超标,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35万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行政拘留。
4.内丘县邢台磨窝煤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该公司6号、7号煤炭棚内未安装喷淋抑尘设施,无法对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进行有效管控。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万元。
5.柏乡县东小京赵红强塑料加工点环境问题。该加工点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虽未生产,但生产设备有余温,有明显生产迹象,属于典型“散乱污”企业。上述问题,柏乡县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加工点进行彻底取缔,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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