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非接触式追缉抓回嫌疑人,追回全部赃款

“非接触式诈骗”是指骗子借助手机、固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网银技术,在与被骗人没有现实接触情况下,骗得被骗人钱财。日前,怀集县警方以“非接触式追缉”,协助山东济南槐荫区警方追回一名“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嫌疑人。

3月6日上午11时27分,怀集县警方接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警方的一则协查信息:该区振兴街派出所在侦查中发现一“非接触式诈骗”案件嫌疑人容某是怀集县人,请求怀集警方协助侦查。

获悉情况后,怀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谭天贤带领反电诈专班民警一边向案发地民警进一步了解案情,一边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核查、分析研判,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容某(29岁,怀集县人)可能藏匿在汶朗镇其家中。

由于正是疫情防控期,反电诈专班民警赶往汶朗派出所,决定采取有利于疫情防控的“非接触式查缉”抓捕方案:一是在相关出入口布控,防止嫌疑人出逃;二是继续设法联系嫌疑人,敦促其自首;三是由汶朗派出所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等渠道联系嫌疑人家人,通过其家人劝导嫌疑人投案自首。

至15时许,经过辖区民警的努力,在嫌疑人家人规劝下,犯罪嫌疑人容某主动到汶朗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其在微信诈骗他人6998元的经过。经民警多番教育,当日,嫌疑人容某退回了赃款6998元。

据济南警方通报:3月1日,当地群众报警表示,他想网购一台笔记本电脑,于是通过微信加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好友,对方自称“专业销售笔记本电脑”,经商谈,小潘向对方微信转账6998元,随后就被对方拉黑。经初查,并向广东怀集警方发出协查通报,3月6日下午,怀集警方在该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容某。

目前,两地警方仍在对嫌疑人容某作进一步侦查。

【记者】刘亮

【通讯员】陈雄

【作者】 刘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