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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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世界水日马上要到了!
3月22日--28日中国水周马上要到了!
守护生命之源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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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检察机关做了什么?
快跟我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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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致力于守护青山绿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2019年以来,荣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水资源保护立案10件,向8个行政部门和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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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荣县“二次供水”安全保护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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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检察机关这样就结束了吗?不!
从水龙头到大水缸,全流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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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止步于居民生活的“水龙头”保护,主动将“益+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点带面延伸监督,针对自贡市300多万人的饮用水源地--荣县双溪水库、小井沟水库,部署开展为期5年“益+清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水源地调查
水库库区内长期存在大量钓鱼、捕虾、行船等违法行为,输水干渠沿线出现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后有2000余吨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产生的污水渗透造成地下水污染,影响水库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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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照片
专项行动
荣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荣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建议破除执法壁垒、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并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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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保护
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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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清水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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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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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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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机关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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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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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东良查看整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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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采水取样
整改成果
2019年9月,荣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行政机关均逐一采纳,全面开展治水工作,彻底消除了居民生活垃圾影响小井沟水库饮用水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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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截止目前,荣县人民政府投入140余万元在小井沟库尾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工业废水零排放治理企业27户,41座居民集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在小井沟水库流域8个乡镇减少农药施用面积112719亩,减少农药用量8%以上;针对水库周边乡镇的8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提标扩容改造,并对库区河岸以及整个生态环境作出整体性修复,避免水土流失对水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5处乡镇垃圾场于两个月内迅速清运完毕生活垃圾共计11778.9吨,彻底消除了居民生活垃圾影响小井沟水库饮用水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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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生命的第一要素,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荣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二次供水公益诉讼案件,以点带面,直接推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次供水行业的全面整治清理行动;延伸监督,从“水龙头”到水源地,全面清理水库流域的污染问题,打了一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源泉”之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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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二次供水主要为补偿市政供水管线压力缺乏,保障寓居、生计在高层人群用水而建立的。
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比较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更易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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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自贡“益+”公益诉讼品牌主要通过全市检察机关“1+6”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构建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合力;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人大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决定,构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行政机关配合的公益保护体系;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促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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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之水,人人有责
四川检察新媒体出品
来源丨荣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