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警方发布一批野外非法用火案件

山西晋中市公安局通报,为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等野外非法用火问题的发生,晋中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惩处。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野外非法用火案件124起,查处违法行为人134人。

2月22日,介休市张兰镇史村乔某某在农耕地里燃烧玉米秸秆时造成火情。目前,介休公安已对违法行为人乔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15日,昔阳县乐平镇郝家峪村翟某某在耕地内焚烧杂草时引起火灾,后被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翟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15日,灵石县翠峰镇张某某在张家峪村刘家山一处荒山放羊期间,将烟头扔在草地上引起山火。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17日,昔阳县界都乡张某某焚烧秸秆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0亩,后被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18日,灵石县交口乡金庄村程某某因收拾耕地在野外使用明火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一亩。目前,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19日,曲某某在左权县寒王乡刘家庄村东沟野外吸烟,将未熄灭烟头丢弃在荒草,后引发荒草着火,致使荒坡荒草过火面积41亩。目前,左权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曲某某行政拘留。

3月19日,昔阳县车寺村张某某在地里抽烟引发火灾,过火面积40亩,当天已灭。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20日,昔阳县乐平镇北关村张某某焚烧秸秆引发火灾,当天已灭。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晋中公安温馨提示:

冬去春来,天干物燥,正是火灾多发的季节。野外非法用火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环境污染,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向焚烧秸秆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说“不”,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