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体育健身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文体广旅局、文体旅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决策部署,根据省体育局关于有序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开放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强化疫情防控,避免开放后的疫情风险,现制定本市体育健身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各类游泳场(馆)、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学校设施、密闭且不具备通风条件、封闭地下空间的体育场所暂不开放,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内附属冲淋设施暂不开放。

二、恢复开放时间

2020年3月28日起按要求恢复开放。

三、总体要求

各体育健身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控、健康宣传、物资储备、消毒通风。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后,各开放场所运营主体要主动配合所在地监管部门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安全有序开放

(一)落实复业准备

1、上岗要求。详细掌握员工动态和健康状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居家隔离14天,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岗。

2、岗前培训。加强员工的健康教育,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上班不串岗、下班不聚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

3、安全防护。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复业需要。开放前对健身场地、健身器械、办公及健身辅助场所全面消毒通风。

4、公告公示。线上、线下及场所入口醒目处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核定人数、顾客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宣传内容,并公布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定机构电话。

(二)开放项目要求

1、禁止开展人员聚集的各类赛事、团体操课、团体培训和对抗性训练等活动。

2、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各项目经营场所,应告知和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可以开放的网球、羽毛球每片场地不超过4人,乒乓球每片场地不超过2人,场地与场地之间间距不得少于2米。

4、标准篮球场每片半场3人以下;足球场地控制在5人制场地10人以下,11人制场地22人以下。

(三)实施客流控制

1、除前款规定的场地人数限制外,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控制在20人以下。

2、提倡实行预约服务,采用电话或线上等预约方式,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按批次锻炼。原则上每批次时间不超过1.5小时,每批次人员全部退场并对场地器材消毒后,下一批次人员方可进入。

(四)严格入场管理

1、企业员工管控。员工主动申报“彭城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附件1),工作全程科学佩戴防护口罩。

2、健身人员入场管控。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建立入场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制度(附件2),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全程追溯闭环管理。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扫描“彭城码”核验,对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出现体温检测异常或“红码”和“黄码”人员不得入场;出现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各场所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五)加强消毒通风

制定体育健身场所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每次消毒都应当有详细记录,规范安全使用消毒剂,避免过度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250~500mg/L)对前台、走道、更衣室等场所进行消杀灭菌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运动区在每批次人员全部退场后,立即对场地器材消毒。保持场所内处于良好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使用集中空调的,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系统,保证足够的新风量。

(六)强化应急管理

体育健身场所经营单位复业前做好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及时处理员工或健身人员突发的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问题,做好相应的应急隔离和交通送治工作,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出现疫情立即关闭经营场所,待疫情消除后方可复业。

五、强化监督检查

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必须自觉配合当地政府、体育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备案登记擅自开放、防控不力和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有关部门、街道(或乡镇)对符合本意见要求的健身场所恢复开放予以支持。

徐州市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

来源:徐州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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