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清明祭扫,这些事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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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殡葬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祭扫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孝亲感恩,慎终追远,祭奠逝者,着力营造平安、文明、有序、详和的节日氛围,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发展,坚决打赢森林火灾防控攻坚战,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20〕29号)、《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昭民电〔2020〕17号)、《永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永森草指办〔202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清明节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性开放现场祭扫场所。永善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骨灰堂暂不对外开放。严格限制进入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及新拉公墓的车流量和人流量,并根据人流量情况,实行错峰式、分时段性祭扫。前往祭扫的人员每墓(穴)限1车次5人次/日以内,进入墓区(馆内)的人员每批次限20人以内;在馆内、墓区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工作人员将按时要求祭扫人员离场。各乡镇革命烈士陵园、烈士墓由所在乡镇或村(社区)安排专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辖区群众分散祭扫活动的管控、安全文明祭扫的宣传引导,实行无火、无烟祭扫,并按照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在4月4日—4月6日期间,在永善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正大门及分道至新拉公墓交叉路口,设立新冠疫情检测点、人流及车流管控点,前往祭扫的人员必须接受人流、车流的管控;体温检测、防护口罩检查等,并实行有效居民身份证实名登记,祭扫人员经体温测量正常、扫码且佩戴口罩后,可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下进入殡仪馆和公墓,且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否则将被请离现场。在殡仪馆内和公墓内设立多个流动巡逻检查工作组,负责监督进入祭扫现场人员的引导、监督、指导和劝离违规人员等工作。
三、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前往祭扫人员必须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在墓区、灌木林、草地、耕地等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鞭炮、纸钱、香蜡等祭祀用品,严禁在祭扫现场及周边区域吸烟、扔烟头、垃圾等,严禁在公墓周边林地、草地等区域逗留,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如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劝导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鼓励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活动。倡导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网络祭扫、远程祭祀、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推行绿色低碳祭扫,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倡导树立殡葬新风尚。
四、实行党员、财政供养人员率先垂范。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移风易俗,自觉做到低碳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抵制封建迷信。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果断查处不配合现场祭扫管理、违规用火行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但输入性疫情及清明节祭扫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以及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积极理解支持配合,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抓实抓细清明节文明祭扫、新冠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以共同守护我们幸福家园、共建和谐永善!
此通告!
永善县殡葬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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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洪校对/杨洋编辑/马进荣
承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