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对破坏规则的外国人绝不能网开一面

当然,在严格要求外籍在华人员具备基本的自律守法意识、规范言行的同时,国内舆论和公众对少数外籍人员的违规违法现象也要有最基本的理性看待——同样需要“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就事论事,不能扩大化到对群体的另眼相看。

4月1日,某外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嘉禾院区不配合治疗打伤护士,警方已对其刑事立案调查。同一天,青岛崂山某社区多名外籍人员在核酸检测中插队、挑衅引发网络热议,随后当地卫生局官微出面道歉,称将“加强服务管理和秩序引导,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好现场秩序”。

青岛崂山,被指责检测插队的外籍人员出言不逊。

另有媒体报道,某外籍人士返京后“拒绝集中隔离、安然回家”,不仅回到住处,还不听劝阻、不戴口罩外出甚至私拆住处报警器……“在集中隔离地方一直闹,社区领导也坚决不同意接回来。但不知道上边是谁同意,还是让社区接回来了”。

部分外籍人员在国内抗疫中的不良个案多首先在社交媒体引发围观,各地基层防疫单元的表现也不甚统一。崂山个案过程中,当外籍人员因违规插队引发纠纷时,现场工作人员一度试图以“给个面子”的方式和说法来化解纠纷,惹来非议。当地卫生部门对个案的回应,可能受限于主体的权责差异,并未提及对涉事人员的处理,进一步引发围观。而在北京个案中,对外籍人员的区别对待更是备受争议。

该立案的立案,该法办的法办,这与反思基层防疫工作的不足和疏漏并不矛盾。不同外籍人员个案的不同舆论反馈也说明,公众对外籍人员涉疫个案的看法,更多关注点在于执法和管理的规范化与同一性。个案引发舆论关注,首先是由于外籍人员的越界行为引发众怒,还有一些则可能是因为基层执法和管理人员的区别对待,某些个案应对和处理时的言行反而激化了矛盾。

首先必须明确,即便不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外籍在华人员也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战疫当下,同样应当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讲求的就是社会规则的“对事不对人”。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日常的具体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优待外籍人员的情况,客观上也养成了一些外籍人员“高人一等”的心态,这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在法律面前,从来没有、也不该有国别差异。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对执法主体而言要求不能算高,对守法主体来说,主要则是放平心态,告别某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当然,在严格要求外籍在华人员具备基本的自律守法意识、规范言行的同时,国内舆论和公众对少数外籍人员的违规违法现象也要有最基本的理性看待——同样需要“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就事论事,不能扩大化到对群体的另眼相看。

这与舆论此前反复呼吁的拒绝“恐鄂”是一个道理,避免因个案波及群体,应当是成熟的现代国民该有的心态。从新闻传播的规律不难推论,一些外籍人员在抗疫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之所以能成为新闻、引发热议,正是因为相对整体而言还是属于少数。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出格行为、极端做法,而对一个群体有某种标签化的认识,这同样不是法治的思维与方式。与此同时,具体的防疫执法单元在落实一视同仁原则时,也必须坚持就事论事,不能因为国籍而区别对待,一方面是不能放宽、放纵,一方面也不能人为收紧标准,存有另外一种区别对待的心态。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依法防控的核心是规则的同一性,要求外籍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性管控规则,同时要求执法的规范化和一视同仁的对待。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考验国家的法治化程度和文明尺度,战疫当前,规则的同一性更是要求外籍人员要自律守法,执法主体要规范执法,而社会公众则要有理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