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举行

4月2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与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在余庆县敖溪镇举行。听证会就持续31年的刘某某、邓某某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了公开听证,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群众代表和7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旁听了听证过程。据了解,该案系贵州省检察机关首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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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30日,余庆县敖溪镇刘某某、邓某某因责任山林承包问题,找到原余庆县南庄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当时的负责人就书面明确刘某某、邓某某应当分得承包山林,并希望与另外的刘姓三户协商分配承包山林。经协商,除其中一户愿意重新分配外,其余两户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重新分配承包山林,后经村、镇、县三级相关单位协调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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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刘某某、邓某某向凤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被告余庆县人民政府发给不同意分配两户的林权登记,责令被告余庆人民政府重新颁证。
凤冈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邓某某自始没有取得过相应的物权,而且刘姓三户已经管理该林地超过三十年,明显已取得该林地的使用权,现在原告要求分割林地物权明显缺乏民事权利基础,故依法裁定驳回刘某某和邓某某的起诉。
刘某某和邓某某不服裁定,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刘某某和邓某某对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去年9月9日,余庆县敖溪镇刘某某、邓某某不服法院行政裁决,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本次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相关证据认定等方面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受邀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公开发表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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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促进了当事人服判息诉,增加了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工作透明度,确保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的广泛宣传,对探索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县试点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朝伟 都市新闻 记者 姚强
编辑 肖阳
校对 黄盈莹
编审 钟俊怡 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