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在行动》第一百零一期 夜间巡查不停歇 扬尘污染防治不松懈

▲【环保在行动】一百零一期

播出时间

首播:开封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

周五 18:50 22: 00

重播:开封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

周六 周日 06:40 07:50 18:50 22:00

本期编辑:李骋峰

摄像:董威

制片人:凌宁宁

环保专题

夜间巡查不停歇 扬尘污染防治不松懈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一座座新建大楼、一片片居民小区拔地而起。但是建筑工地如果环保防治不当,所带来的扬尘污染,极易影响我市的空气质量。治理扬尘污染,势在必行。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关键环节。眼下,在开封市区范围内的很多在建项目,都能看到防治扬尘的有效举措。即便是在扬尘管控期间,很多工地在确保原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又在加大冲洗设备功率、视频监控系统,按“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带上扬尘防治的“紧箍咒”。

大河锦悦城项目负责人:“天天保持‘六个百分之百’,道路时刻保持湿润状态,减轻扬尘的污染,还有包括垃圾,专门建的有垃圾处理站,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的,都分类。现在严格按照市里管控文件要求,我们项目百分之百做到,尽到我们应尽的义务。”

眼下,所有的施工工地都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六个百分之百”即所有在建工地应确保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一些工地在确保原有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喷淋管理、视频监控管理和“六个百分之百”宣传,都提出了新要求。

夜查是环保执法的常态化监管手段。为进一步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对我市部分工地进行了夜间巡查。记者跟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来到东京大道和一大街交叉口的一处废弃建筑垃圾堆场,发现一台挖机正在进行作业。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督察部整改组 组长 陈世光:“停了!”

此时,挖掘机司机似乎并没有听到指令,依旧进行作业。正当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想要进一步靠近这台挖掘机时,挖掘机驾驶员,驾驶着挖掘机匆匆离开了现场。对此,本台将继续跟踪报道。

随后夜查组来到开封北城墙维修工程,现场可以看到,该工程的喷淋并没有开启,部分黄土裸露在外,没有覆盖。

在此次夜查中,记者发现,部分工地环保意识依然不强,严管严查严罚的态势仍将继续。

我们知道,大气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从根本上改善空气质量,必须从源头抓起。在誓保蓝天的大环境下,却仍有一部分工地对环保工作存在拖延、忽视、喊口号不作为等行为,在这里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整改,做好扬尘治理工作,还市民一方净土、一片蓝天。好,接下来王千说法继续为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王千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五十三)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千】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是关于交通扬尘治理方面的措施。交通扬尘是指物料运输和公共场所保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堆料扬尘是指各种工业堆料、建筑堆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对违反七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干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环保动态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暗访杞县扬尘管控工作

近日,记者跟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暗访组来到杞县,暗访扬尘管控情况。

暗访组一行首先来到杞县经二路职业中专对面的雨污水升级改造项目,发现该项目施工时没有湿法作业。在G106国道杞县和谐医院南150米路东侧的拆迁工地,暗访组成员看到,在拆迁过程中没有进行湿法作业,挖掘机堆放物料时扬尘四起。随后,在杞县327省道主干道旁,发现大面积的黄土裸露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暗访组成员 王恒达:“今天咱们通过杞县的暗访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主要问题存在之一就是,比如说前方这个大面积黄土裸露,也没有在施工,也没有任何的覆盖,容易产生扬尘污染。还有一个存在,就是在绿化或市政管道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湿法作业,没有围挡,没有雾炮,进行土石方作业,这也是扬尘污染源产生的重要原因。通过咱们今天发现这些问题,回去到单位,立即把相关问题交办到相关县区,对相关单位责成他们立行立改,早日完成整改工作。”

对此,本台将继续跟踪报道。

2020年第13周全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

按照《开封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考核办法,3月22日-3月28日,市区四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为:第一名示范区(2.9分),第二名龙亭区(4.4分),第三名禹王台区(5.6分),第四名顺河区(6.4分)。四县一区排名为:第一名祥符区(2分),第二名杞县(5.9分),第三名尉氏县(6.3分)、第四名通许县、兰考县(6.7分)。

2020年第13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末位的乡(镇)

按照《开封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周(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考核办法,3月22日-3月28日,环境空气质量排后五名的是:倒数第一名兰考县孟寨乡(数据传输有效天数为0天),倒数第二名通许县长智镇(数据传输有效天数为2天),倒数第三名鼓楼区仙人庄乡(数据传输有效天数为3天),倒数第四名禹王台区南郊乡(数据传输有效天数为4天),倒数第五名尉氏县门楼任乡。

2020年第13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末位的办事处

按照《开封市办事处环境空气质量周(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考核办法,3月22日-3月28日,环境空气质量排后三名的是:顺河区工业办事处(倒数第一)、示范区新城办事处(倒数第二)、顺河区宋门办事处(倒数第三)。

2020年第13周全市产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

按照《开封市产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考核办法,3月22日-3月28日,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为:第一名汴东产业集聚区(顺河东郊乡六四六社区)、第二名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禹王台汪屯乡)、第三名黄龙产业集聚区(祥符黄龙集聚区)、第四名汴西产业集聚区(示范杏花营镇)。

一周天气早知道

一起来关注未来七天的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

来源:《环保在行动》

编辑:董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