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墙时碎砖跌落致人溺亡,河池一工人赔钱又获刑

4月1日,河池市天峨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被告人系一名施工人员,在拆卸围墙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碎砖跌落,致下方一男子坠河并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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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宣判画面。视频截图
2019年8月10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冷某受人雇请,对位于天峨县六排镇城西路1-5号房进行装修过程中,冷某在对周边环境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动冲击钻,对雇主家一楼靠近红水河的墙壁进行拆卸。
拆卸过程中,一块碎砖落下,砸中正在河面一渔船上的男子粟某头部,使其掉下河溺水死亡。
案发后,冷某积极主动赔偿家属3万元,雇主亦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天峨县法院认为,冷某在钻墙施工期间,因疏忽大意,使碎砖高空跌落,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死亡罪,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冷某在家庭拮据情况下,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悔罪情况良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4月1日,天峨县法院判处被告人冷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编辑丨唐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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