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屋,也纳入家庭套数吗?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在广州限购的政策下,家庭只能购两套房,无论何种凡物所有权来源(征用补偿、继承、析产、房改、受赠、法院协执等),只要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是房屋现有权属人的或权属人之一,都将计入单身人士或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

今年年初,黄先生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孩子的出世,原本两房一厅的房子,因新生孩子的出世,显得拥挤了。为了改善目前的居住环境,黄先生打算购置一套三房的房子,于是来到了A中介公司,经纪人小陈在接待黄先生的过程中,将目前广州的限购政策告诉黄先生,询问其是否有购房名额。黄先生表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五年前买的。如果能够买到合适的房子,就可以将目前居住的房子出租出去,分担还贷的压力,妻子是广州户籍。在得知黄先生的基本情况后,经纪人小陈告知黄先生二套需首付七成,请黄先生做好预算。小陈推荐了多套房源并多次携带黄先生夫妇实地看房后,黄先生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并与该房屋的业主刘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约后,黄先生向银行递交了按揭贷款申请时,需黄先生提供家庭名下房产情况。经查档,发现黄太太名下也有一套物业。原来黄太太结婚前,父亲生前名下有一套房屋,在办理继承登记时,母亲放弃继承权,由她一人继承了父亲名下的房子。黄太太结婚后,该房屋一直是其母亲在居住。

由于黄先生和黄太太名下各有一套物业,按现行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黄先生家庭套数已有两套,不能购买第三套房屋。为了能够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黄先生和黄太太决定,将原继承在黄太太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其母亲名下,腾出购房名额。最终黄先生和刘女士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律师表示,无论何种凡物所有权来源(征用补偿、继承、析产、房改、受赠、法院协执等),只要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是房屋现有权属人的或权属人之一,计入单身人士或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但两个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继承一套房屋的,不作一套计算。

案例中,黄太太名下的房屋是继承所得且一人所有,所以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由于黄先生对这一情况的不了解,导致在此次交易中出现了小插曲。协会提醒消费者,广州限购政策已实施多年,购房前,应提前做好家庭内部沟通,若对于房产情况、购房预算等应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对于限购政策的理解,应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