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 文物保护进行时 一屋一院记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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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 特约记者 高峰 张鹏俊)今年以来,陆良县全面启动拆临拆危工作,大力提升人居环境。在此过程中,该县坚持应保尽保、应拆尽拆的原则,针对全县文物建筑开展挂牌保护、修缮等工作,真正做到保护文化,留住乡愁。
潘家大院建筑坐东朝西,系重檐硬山顶穿斗式与抬梁式相结合四合院建筑,坐落在中枢街道真理社区盘江街170号,民国十一年,潘氏兄弟在此建设大院,开设“福和昌”商号,主要经营洋纱、布、百货。在近百年的历史中,潘家大院见证了陆良的发展历程。凭借其特有的形式、结构、材料及文化底蕴,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12月公布其为陆良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但潘家大院屋面年久失修,存在漏雨现象,部分主体有损毁,影响人居环境。业主陈宏云购买潘家大院后,向县文物管理所提交申请,按照建筑文物修缮原则规定,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自行出资近200万元修缮该大院,修缮工程于今年2月28日启动,预计将于8月底完工。
在悠久的陆良历史中,留存下众多文化遗迹,不论是地面文物还是馆藏文物总数均位列曲靖市前列。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9处记录在册,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爨龙颜碑、大觉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是马街钟灵书院、水阁、中国人民解放军滇黔桂边纵队第三支队队部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有梅建安家宅、东岳宫大殿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有潘家大院、天花古城址等;不可移动文物总数为234处。博物馆现有文物藏品数量总计2174件,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56件。这些文物遗迹是陆良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见证,反映了陆良县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文化价值。
在拆临拆危的过程中,因部分老旧危房与文物建筑难以区分,一度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为保障拆临拆危工作顺利进行,陆良县文物管理所主动出击,为各乡(镇、街道)开办文物保护知识培训班,教学员认识文物建筑及安全保护知识,并采取老旧物件收集、项目勘测鉴定、挂牌保护、文物建筑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多项措施保护文物,传承传统文化,留住乡愁。同时,号召业主主动维护、修缮文物建筑,改善建筑风貌,充分发挥其价值,提升全县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
陆良县文物管理所所长王洪斌说:“近年来,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居环境的过程当中,乡镇在不断开展拆临拆危工作,我们主动与乡镇对接,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甄别,对有价值的老建筑进行了挂牌保护。下一步,还将借此机会,在全县发动文物保护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来更好地保护文物,并进一步向国家争取文物维修资金,使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