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干物燥 多起山火人为引起 森警提醒:护林防火记心上

去年12月1日进入火险期以来,昆明全市以晴朗天气为主,气温持续增高,大风天气频繁,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在近期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中,烧秸秆、杂草等农事用火占70.2%、焚烧纸钱占10.6%、吸烟占8.5%、焚烧垃圾占2.2%、其他违规野外用火占8.5%。近期清明节,虽然防火宣传力度很大,但因祭祀引发森林火情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上坟祭祀烧纸钱引发山火被处罚

富民森警到现场调查火情

3月2日下午12点53分,嵩明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嵩明县牛栏江镇老猴街村背后一坑发生火情。经查,当地村民陈某某和何某某俩人当天到牛栏江镇老猴街村委会山上“月亮顶”(地名)上坟祭祀,在烧纸钱过程中,纸灰扩散引发山火。目前,嵩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何某某依法移送起诉。

3月25日下午3点,富民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永定小西山后面发生山火,。处警民警现场勘察时发现一处坟墓边有大量燃烧过的香灰和纸钱。经核查,夏某某(女)当天上坟祭祀时用打火机点燃香烛、纸钱,后随风飞舞的火星点燃了附近的枯草引发火情。发现着火后,夏某某虽立即开始扑火,可火势却没有被控制住,其随即报警。目前,富民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夏某某处行政罚款3000元。

3月26日下午3点55分,石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石林县慈门村附近发生火情,请森林公安前往调查。经查,当地村民赵某某(男)在石林县三板桥村“三七地”(地名)扫墓祭祀时烧纸引发森林火情。目前,石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处行政罚款1000元。

禄劝森警一小时锁定犯罪嫌疑人

禄劝山火

3月30日下午3点半,禄劝森林公安局接县防火办电话报称:禄劝县翠华镇政府对面山林发生火情,请出警处置。

接警后,下午4点,民警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为确定起火点,查找起火原因,民警分头在现场逐个方位踏查,发现现场有五堆坟墓,均有扫墓痕迹,经走访排查,五堆坟的其中四堆均为一周前(3月24日前后)扫的墓,且现场无点香烧纸痕迹,除此之外的另一堆坟有烧纸痕迹。

民警就此线索展开调查,并于当日下午5点将在此上坟烧纸人员:禄劝县翠华镇翠华村委会村民杨某某(女)锁定。

下午5点半,民警见到了杨某某,起初杨某某企图隐瞒事实,后经办案民警2个小时的细致工作,杨某某最终对其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3月30日下午1点,杨某某与其女儿、孙子从家中出来共同到达“小凹当”的地方后,其女儿及孙子便下田干农活,杨某某独自一人上山为其儿子扫墓,到达墓地后,杨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点燃的纸钱被风吹到山林引发森林火灾。

4月2日,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禄劝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随手扔烟头引发火情被安宁森警处罚

3月1日下午4点14分,安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称:“八街街道办事处鸣凤村委会鲁资村花少龙潭发现有火情,请前往处理。”接警后,安宁市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火情现场鲁资村花少龙潭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潘某(男)在自家农地里干活时,下午3点20分,潘某在休息之余点起一支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一扔,便又回到农地干活,不久后潘某发现丢烟头位置着火了立即自行灭火,发现火势不受控制后潘某主动拨打119报警。

与此同时,巡山卡点人员也发现着火现场也一同来扑救,直至16时左右明火全部扑灭。当事人表示平时也经常看到森林防火宣传,在村委会也经常听到喇叭里宣传不能带火上山,但自己心里仍不以为然,这次引发火情自己非常后悔。

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案说法告诫当事人及在场的村民带火种进山的危害性,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目前,安宁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