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盐津人,你要的贷款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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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强国之源,创业是富民之本。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有力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拉动我县经济提质增收,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县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县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创业人员,均可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二)小微企业贷款对象
1、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并在县内创业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2、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类型、期限及额度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仍以个人贷款的形式发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不能有超过5万含5万在内的其它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对符合贴息政策的创业项目,按规定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二)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自签订放贷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由财政贴息,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小企业自行承担50%的利息,上浮部分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创业担保贷款和小企业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次。
三、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一)“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创业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含借款人、配偶、担保人)正反面复印件;3、就业创业登记证;4大学生毕业证;5退伍证;6结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7、夫妻双方和担保人户口册本人页和户主页;8、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9、卡户和安置点创业者需提供卡户和安置点证明;10、创业培训合格证;11、个人征信查询;12、资格审查等资料(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申请;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开户许可证6.企业职工花名册;7.企业新招录人员录用登记手续;8.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9.社会保险登记证(附上年度最后1个月和申请前1个月缴费凭证);10.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1.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和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12、吸纳就业人员认定证明;13、职工就业创业登记证;14、最近三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15、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网络商户申报创业贷款或“贷免扶补”贷款
除上述所需资料外,另需:1.家庭成员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址证明;2.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网页注册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4.“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
四、还款方式
(一)“贷免扶补”自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1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70%。
(二)创业担保贷款:签订贷款劳动合同发放日至第三年当日前偿还完所借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五、担保方式
(一)个人申请贷款的担保,由本县内在职在编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医生、老师、政府工作人员)作担保。
(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担保,用企业的资产作抵押担保(资产总额必须大于贷款总额)或者固定资产抵押作担保。
六、其他
(一)承办单位: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县就业局、县团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工会、县个私协会等部门提交申报(节假日除外)。
(二)资料提交地址:
信息来源:盐津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平台编辑: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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