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4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介绍,这段时间以来,我有关边境地区的移民管理机构,加大对非法出入境活动的打击力度,查获一批组织偷运国(边)境案件,抓获了多名组织偷渡的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比如,近日云南、广西边境管理机构连续破获了3起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捣毁犯罪团伙4个,抓获一批组织偷渡的违法犯罪人员,查堵一批企图非法出入境人员。同时,对于运送偷渡人员的多名“黑车司机”,容留偷渡人员不如实登记信息的宾馆负责人等其他涉案人员,都严肃追究了法律责任。

刘海涛强调,疫情期间发生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增加了疫情自境外输入的风险。为进一步强化陆地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国家移民管理局已集中投入力量,对偷越国(边)境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打击,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等七种严重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也郑重地警告企图组织、参与偷渡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及协助组织偷渡活动的人员,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请边境地区的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偷越国(边)境行为可能导致境外疫情输入传播的危害,发现偷渡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部门举报,让我们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编辑:王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