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1月17日,国家第二批集采药品中选了32种药品。4月15日,泰山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启动采购和使用工作,同步面向患者销售32种降价药品,市民可以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在泰山区12家公立医疗机构购买中选药品。

第二批集采32种药品主要为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药品,与2018年山东省采购平台挂网价相比平均降价74.45%,较大幅度的降价将显著降低患者负担。如常用退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为0.5g*12片),原挂网价格为14.4元,降价后价格为0.59元,降价幅度达95.9%。

4月10日,中选药品将正式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由医疗机构先行购进中选药品。4月15日,泰山区同步面向患者销售32种降价药品。下一步,泰山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积极跟进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让全区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好药。

政策小贴士:

1、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成采购联盟,明确药品采购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2、降价力度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

本次中选的药品均为国外原研药或国内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谓一致性评价,是指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所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药盒上均有如图所示的标识。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鑫茹 通讯员 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