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冈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曹巡坚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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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佛冈县委批准,佛冈县纪委监委对佛冈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曹巡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巡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取高额利润;违规收送巨额财物涉嫌行贿、受贿犯罪;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重大损失。

曹巡坚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佛冈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巡坚开除党籍处分;由佛冈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巡坚简历

曹巡坚,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佛冈人,大专学历,1988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1月任佛冈县水利局三防办公室干部、水政股股长、三防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7月任佛冈县水务局供排水管理股副股长、水资源管理股股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9年6月任佛冈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2020年3月被免去佛冈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