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洼于全体村民:村干部叫谁吃低保谁就能吃上,开着超市也能吃…”

·2019年7月11日,河南省鹿邑县张店镇洼于村群众以“洼于全体村民”名义,向县纪委监委驻村治理工作组写了一封举报信:

“洼于村民首先感谢工作组驻村查处我们身边的不正之风,希望你们细查下俺村的低保问题:洼于村干部权力大,叫谁吃低保谁就能吃上,开着车、开着超市、住着楼也能吃,不让谁吃谁别想,生活再困难也不行……”

·2019年7月25日,鹿邑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第二工作组召开洼于村群众代表会议,就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反馈:

“各位乡亲们,今天向大家通报一下低保问题核查情况,县纪委监委已正式对洼于村村干部何增民、晋继民、孙现刚三人在农村低保分配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我们一定尽快查清问题真相,对违纪违法者严惩不贷,确保低保款发放到困难户手中。

调查细节

“家里开着超市,竟然领了4个人的低保金!”不久前,河南省鹿邑县纪委监委对102个村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第二工作组将张店镇洼于村最近几年发放的低保、五保、危房改造资金信息公示后,有群众以“洼于全体村民”的名义寄来举报信。

核查组按照乡镇提供的洼于村低保发放名单入户走访,发现“低保户”晋金德家确实开了个超市。

“你家到底享受低保补助没有?”“前两年我折子上打过低保款。”

“家里开着超市,怎么还领上低保了?”“原先村委会从我超市拿生活用品、办公用品,每年年底结账,都是往我折子上打钱顶账,折子上进账打印显示的是低保款。”

“村委会都是谁来拿东西?”“支书何增民、主任晋继民、会计孙现刚三人都来拿过,年底会计统一结账,有多少低保金,抵多少商品账,每年都是这样。”

……

面对核查组,晋金德一五一十交代了问题。

核查组立即从张店镇民政所调取晋金德自2010年以来领取低保的明细,分别同洼于村村支书何增民、主任晋继民、会计孙现刚谈话。三人承认了违规为晋金德办理低保的事情。

为解决洼于村村委会日用开支,村支书何增民、主任晋继民、会计孙现刚共同商议,给晋金德一户解决4个人的低保,用低保款冲抵村委会购买商品的款项,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2010年至2015年,洼于村村委会购置晋金德家超市商品,共计动用低保款21542元。

洼于村还存在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经查,2010年1月至2018年6月,村委会违规为8个村民小组组长每人办理1人低保,用低保款冲抵工资;2010年1月至2018年6月,村支书何增民未经民主评议公示,擅自为其妻子、儿子申报低保,并设法通过上级审核,二人共违规领取低保款14569元。村主任晋继民也违规为其母亲、儿子办理低保。何增民、晋继民、孙现刚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人员违规享受的低保款被追缴。

2020年1月,鹿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第二工作组在张店镇洼于村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向全镇乡村干部和洼于村村民通报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违规审批低保、套取低保金的案例。鹿邑县纪委监委还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骗保”“错保”以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低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通过清理清查,共取消低保6313人,新调整低保3479人。

纪法小课

低保是国家体恤民生疾苦、保障低收入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村干部向困难群体“保命钱”伸黑手、动奶酪,是典型的违法乱纪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2条就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出规定,第114条就民生保障显失公平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出规定,严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2011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禁止“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洼于村三名村干部在农村低保分配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他们的被查处,是对“骗保”“错保”干部的最新殷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河南省鹿邑县纪委监委 王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