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90后美女多次开房容留好友共同吸毒,被判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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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21日下午,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记入住的南昌市西湖区某国际酒店房间与吴某、周某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10月29日下午,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记入住的西湖区某国际酒店房间与吴某、龚某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同年11月2日,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记入住的南昌市西湖区某大酒店房间容留吴某、龚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同年12月27日,民警在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广场一房间内将被告人江某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江某曾于2011年7月6日因吸毒被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4月13日因吸毒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行政拘留一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坦白、违法劣迹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邬成鼎综合江西法院网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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