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森林防火工作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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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纪委监委关于
一起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力的问责通报
为进一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森林防火工作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9年12月7日11时许,联合镇联合村北减、半岭坑林班山场承包人肖振淋(梅仙镇源湖村村民)在炼防火路过程中,仅开设2米宽左右的防火隔离带,因风力突然增大导致跑火,造成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953.3亩。2019年12月9日,肖振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联合镇党委政府、联合林业站、联合村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野外用火审批现场勘查验收不严格,用火现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4月16日,联合镇林业站挂包联合村干部宋健志被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联合镇林业站站长欧阳剑、联合村林技员陈俊居2人被党纪立案审查,联合村包村领导蔡尊楷、林业工作分管副镇长杨锋、联合村包村工作组组长陈兆澄、联合村党支部书记谢峻潜、联合村支委张必早等5人受到诫勉谈话,联合镇党委书记陈祥耀、镇长陈扬帆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
来源:沈城清风
新媒体编辑:罗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