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今年护士节将表彰奖励直接参加战疫的一线护士

世界卫生组织将2020年定为“国际护士和助产士年”,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刚刚,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5·12护士节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今年我国主题为“致敬护士队伍,携手战胜疫情”,对直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护士,要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生活保障、休息休假、照顾帮扶等方面,落实好相关保障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护士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白衣执甲,逆行出征,英勇无畏地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为做好2020年5·12护士节有关工作,进一步关心爱护护士队伍,弘扬南丁格尔精神,营造尊重护士、爱护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称,护士队伍是我国卫生健康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增进全民健康福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中,广大护士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今年5·12护士节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关心关爱护士。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和走访慰问,特别是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基层、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护士,有特殊困难的护士,以及因公殉职护士的家属等,要送去关爱和温暖,倾听意见建议,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在关注护士身心健康方面,各单位要加强对护士的人文关怀,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调配护士人力,科学安排学习工作和休息休假。要着力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让护士劳逸结合,舒心、安心地开展工作。要关注护士身心健康,可以通过定期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了解护士队伍特别是一线护士、年轻护士、直接参加疫情防控护士的思想动态、困难压力等,给予及时的关心帮助。适时组织举办心理讲座,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等,帮助护士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减轻工作和心理压力。
在落实护士待遇保障政策方面,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关心、爱护医护人员、调动积极性的相关政策措施;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推动待遇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对直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护士,要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生活保障、休息休假、照顾帮扶等方面,坚决落实好相关保障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通知还提出要切实为护士减负,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地本单位护士队伍普遍反映的护理领域负担过重、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整治。要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和护士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考核、评价等,尽量减少重复性、负担性安排,切实给一线护士、基层护士减负,让护士有更多的时间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护士条例》有关规定,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护士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切实维护护士健康权益。要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严密防范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各地要对侵犯护士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