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货源售卖防疫物资诈骗116万 浙江文成一被告人获刑十二年半

近日,利用虚假疫情防疫物资货源诈骗的陈某,被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法院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近116万元,返还各被害人。
今年2月,被告人陈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急于购买医用口罩、测温枪、洗手液等防疫用品的心理,在微信群内发布或者利用微信好友宣传方式发布相关防疫物资的虚假货源,并虚假承诺当日或者次日发货,共骗取2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被害人共计近116万元,并将上述钱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其间,被告人陈某通过发顺丰快递空包裹单欺骗被害人已经发货,后再以快递被截留为由,表示愿意退还被害人钱款,稳住被害人情绪,获得被害人信任,骗得被害人再次下单。
2月13日,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网络诈骗,并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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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余建华 文轩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