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阳台安装防盗栅栏,为何法院判决拆除?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市高淳区有对上下楼邻居,楼下的住户在窗户上装了个防盗栏,顶部还修了个垂直墙面的铁皮雨棚。楼上的邻居发现后很是担心,这要是遭了小偷,很容易就能爬进其家里。于是,楼上邻居诉至高淳区人民法院,要求拆除。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法院最终判决楼下邻居拆除搭建的防盗栏及雨棚,消除楼上邻居的安全隐患。

丁某住在南京高淳某小区,孙某住在他的楼上。某日,丁某在自己家南面阳台安装了一个网格全封闭式防盗栏。据了解,这个防盗栏凸出墙面约有0.6米,顶部还搭建了一个铁皮雨棚,直接与楼上孙某家的阳台持平。

孙某觉得,丁某安装的这个防盗栏,凸出墙面这么多,顶部的铁皮雨棚又可以站人,万一有小偷等不法分子发现,不就能顺着丁某的防盗栏直接爬进他家里么。

孙某多次找丁某理论,还找了小区物业去协商,可丁某不理他。于是,孙某将对方诉至高淳区人民法院,要求拆除对方安装的防盗栏和雨棚。

丁某在庭审时说:“我在自己家窗户和客厅搭建的防盗栏及雨棚,没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也不违反城市市容相关规定,请法庭驳回对方的请求。”

高淳法院认为,丁某的防盗栏与楼上孙某的阳台距离较近,也易于攀爬,方便人员在顶部站立行走,确实给孙某家造成了安全隐患。法院表示,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平和理性地处理邻里纠纷。

最终,高淳法院判决丁某将其搭建的防盗栏及雨棚拆除。

(法院供图 编辑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