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又成被执行人,一个半月内两次,执行金额超26万元

作者 | 市界 秦海清
编辑 | 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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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又成了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7日,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联想北京”)被北京海淀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万余元,具体案由并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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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数据显示,联想北京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亿港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元庆,大股东为港股上市的联想集团。
就在一个半月前,联想北京曾被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3922元,该案系因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与联想北京的一起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上述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查明,2014年9月,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与联想北京签订《联合招生人才合作培养协议书》,约定学生报名参加联合招生人才合作培养计划后,全额缴纳各类学费、杂费。学生入学后需缴纳联想校内一级培训课程培训费2000.00元,并由联想校园体验店免费发放联想笔记本一台。
2015年9月,2015级联想订单班共招收了99名学生,庭审中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提供缴费票据98张。结果,联想北京收到19.6万元押金后,并未交付约定的笔记本电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2019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联想北京返还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押金19.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922元,累计203922元。联想随后提出上诉遭到驳回。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执行结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4月,该案给付内容全部强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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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8日港股收盘,联想集团报4.34港元/股,市值521.44亿港元。2020年以来,联想集团股价累计下跌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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