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超生即辞退”应适时调整,已建议修改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近年来,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关于“超生即辞退”的规定引发争议。
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还有其他一些严格控制措施和处罚处分处理规定。
经审查认为,我国人口发展已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这类规定虽目前有上位法的一定依据,但总的看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应予适时调整。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启动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