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仍在研究起草,专家称今年上会审议可能性小

房地产税由于涉及普通老百姓住房纳税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房地产税已经被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将在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完成立法工作。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有了最新官方表态。

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第一财经,2020年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年,人大法工委这一表态,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还在稳步推进,需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这也体现了中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决心,加快税收立法步伐。事实上房地产税立法一直在做没有停止,并会在合适时时机推出。

“房地产税推出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社会对此达成共识,国内经济环境、纳税人承受能力等,选择合适时机推出。具体进展需要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疫情当前房地产税上会审议对外公开草案的可能性比较小。”刘剑文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每年两会前夕社会都非常关注房地产税立法进展,这次表态强调仍在起草研究阶段,意味着今年基本上不可能上会审议,不会成为今年立法工作计划重点。在当前疫情对经济社会前所未有冲击下,房地产税开证尚未达成社会共识,这项改革对经济社会影响深远,在当前环境下也不宜推出。但可以对草案进行完善,为将来加快审议创造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人大法工委重申房地产税正在研究起草,说明了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和深入推进地方税改革的基本信念。应该说房地产税法草案基本成熟,但需要合适的时机和经济社会接受基础才能推出。今年疫情对经济社会冲击较大,总基调是“稳”,这将导致相关立法的时机需要重新评估。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再次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3月9日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房地产税由于涉及普通老百姓住房纳税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房地产税已经被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将在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完成立法工作。

目前官方披露房地产税法虽然不涉及具体内容,但基本思路比较清晰。

2017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充分授权是指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房地产税具体开征时间、(限定范围内)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而对住房按评估值征税,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201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答记者问时说,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史耀斌认表示,中国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上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他总结目前国际上房地产税制度有四大共性。分别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等。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房地产税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除了借鉴国际经验外,史耀斌强调,会按照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史耀斌说。

史耀斌目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而房地产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是该委员会重点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