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检方提前介入保姆闷死老人案 律师:精神状况或会左右刑责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闫树蕙 周诗婕

5月2日晚,江苏溧阳一名83岁老太被保姆闷死,引发舆论热议。13日下午,溧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荔枝新闻透露,目前保姆已被刑拘,关押在常州市公安局。溧阳检方称,已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依法提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监控视频曝光后,保姆虞某“娴熟”作案后淡定处理后事,令网友产生“保姆或为惯犯”的猜测。溧阳市公安局称,目前尚未掌握相关证据,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涉案保姆丈夫马某告诉记者,这些年,虞某曾有过精神失常的情况,发作过好几次。那么,虞某若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会对量刑产生怎样的影响?5月15日,荔枝新闻就此咨询了律师,同时查询了同类案件的判决及赔偿情况。

律师:精神状况或会左右刑责

上海隆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此案解读道,如果法庭最终判定保姆虞某为故意杀人罪,虞某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律师指出,虞某实施相关行为时的精神状况也会左右刑责。保姆家属称其有过三四次精神失常。如经鉴定,保姆在事发时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可以免除对其的刑事处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他人施加伤害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案中即保姆的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因虞某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被害人家属有机会提起民事索赔。

保姆伤害雇主案中被告不乏精神疾病患者

荔枝新闻梳理发现,裁判文书网已有多起保姆致雇主死亡,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案例。其中,不乏伴有精神疾病相关案例。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湖南岳阳一保姆行凶后,其精神鉴定结果为“实施危害行为及目前诊断为持久妄想性障碍”,被认定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2014年,广东佛山发生一起保姆刀砍被害人致其当场死亡事件。精神鉴定未发现被告人有精神病性症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经查实,被告人长期服用治疗抑郁症药物。最终判处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荔枝新闻了解到,目前检方已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依法提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此事后续进展,荔枝新闻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