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地产纠纷,你是否第一时间想到要咨询律师?

导语:最近一上微博就能看到微博上有很多爆料房产纠纷的。

本文作者 | 孟园园(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其中有刚刚发生的,也有发生很久的。但是普遍的是房子的问题都很严重,并且是开发商不予解决的。

当我们购房时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找开发商、找政府、以及通过媒体曝光。确实媒体曝光后,加大了事件的影响力,很有可能迫使开发商或者政府部门给解决。

但是我们也要明白,向媒体爆料仅仅是大家维权的手段之一,如果仅靠媒体不能解决的话,也要双管齐下,不能仅仅依靠媒体解决。

我们曝光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曝光而曝光,如果效果不好,那么就要另寻其他的解决途径。

之前就遇到过很多咨询的客户,事情已经发生十几二十几年了,还没有解决。现在想找律师解决,那么这就涉及到诉讼的时效性等问题了。

一件事你是不能重复起诉的,但是在事情发生之初,我们不采取有效的维权手段,那么以后很有可能就没有了解决途径。

有很多问题都是有时效性的,有的时候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后期处理起来可能就更麻烦了。就算没有过时效,时间长了,证据也很难进行搜集。

本来业主就作为弱势群体,在维权的道路上就困难重重。接到过这么多客户的咨询我很理解,作为一名普通百姓,在购房时可能不会想那么多,做什么都留下证据,有时仅仅是凭着销售人员的热情以及对他们的信任就买了房子,在遇到问题时苦于没有任何依据而无可奈何。

但是有时候普通人所认定的事实和作为一名法律人所认为的是不一样的。

一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从不同的角度解决问题可能就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二是对待事情的思维不同,普通人认为不好解决的事情,没准通过律师就很容易解决。

我之前有一个客户,拖了好久的货款,找了律师之后对方很利落的就给了客户,甚至都还没走到诉讼的阶段。有时用对方法也能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因此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自己闷不吭声的想办法,要学会借力,这样才能加快解决问题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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