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恶势力团伙,虽然在组织化程度、经济实力、社会危害性等方面不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可一旦在农村形成气候、做大成势,基层组织往往难以与之抗衡,“正不压邪”的局面形成后,将会严重损害百姓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4月30日,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的6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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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阳市文圣区东京陵地区高营墙村,以刑满释放人员沈某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挟持基层政权、非法获取村域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弱化基层组织、破坏农村政治生态,成为影响村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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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自2008年以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胡某勇、徐某舫等人,在十余年时间里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掌控村集体资源非法敛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称霸一方。沈某涛将村民承包的鱼塘强行占为已有,非法获得12.7万元动迁补偿款,未经时任村委会同意,私自抢占村企业棕丝厂并改为饲料厂,经营不善倒闭后,将原棕丝厂内1吨重的锅炉及其他设备变卖。2013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期间,沈某涛、胡某勇四处笼络人心,当选村书记和村主任。主持村委会工作以来,大事小事皆由个人说了算,如果有村民反对,便指使其团伙成员到村民家威胁恐吓,村民屈服在其淫威之下。胡某勇还采用虚假填报补偿名单方式,骗取红阳热电公司铺设备用热网管线征地款11.4万元,并在修建的村域乡村马路上私自设卡拦路,对过往大货车强行收费,非法获利3万余元。沈某涛、胡某勇等人不择手段搜刮民财、坑害老百姓的恶行,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引发村民多次到省进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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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起诉,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文圣区院成立了以检察长詹克辉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安克伟、检察一部负责人王洋及办案骨干组成的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召开案情分析会、完善固定证据。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办案组从公安机关移送的10余册涉案刑事侦查卷宗中,理清证据脉络,制作阅卷笔录、完成案件审查报告、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起诉书,共认定犯罪行为12起,共同犯罪11起,违法行为6起,形成210余页近10万字的审查报告。在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注重办案质效,依法向文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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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辽阳市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深挖细查、连根拔除,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这场攻坚战中与其他司法机关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最后冲锋,掀起一场对黑恶势力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清扫”,让黑恶势力在襄平大地无立锥之地。
来源丨辽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