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选派教师赴港澳指导教学是怎么回事?

日前,两份分别来自湖南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赴香港、澳门担任教学指导教师的通知”的文件,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

经过查证,相关计划已经行之多年,其实并不新鲜。

首先,以“内地教师赴香港”“内地教师赴澳门”等词汇作为关键词在搜索平台中搜索,可以看到有很多相对应的搜索结果,出处来自各地方教育厅/局的官方网站,或者是教师资格网,均是可供考据的。

其次,根据过往报道和文件可以对相关计划进行一番初探。

例如,新华网2009年的一篇报道就如此说到:

内地与香港基础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正在不断深化。近4年来,内地已选派138名教师赴香港担任教学指导,到中小学驻校交流,促进了香港中小学与内地中小学的沟通与合作。

为加强内地与香港基础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应香港教育部门要求,中国教育部自2005年开始,每年从内地选派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参加“内地与香港教师赴港交流及协作计划”,赴港担任教学指导,到中小学进行驻校交流,工作时间1年,任务主要包括指导香港中小学的数学、语文及普通话教学工作。

总结一下,与香港特区的合作全称为“内地与香港教师交流及写作计划”,始于2005年,这在香港教育局网站也可以查询到。

与澳门特区合作的全称则为“内地优秀教师赴澳门交流计划”,始于2008年。

上述两项计划是应香港教育局和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的要求,在教育部统筹安排下进行的。

每一年赴港澳担任指导教师的内地教师预计在60-70人之间,涵盖语文、数学、历史和地理等学科。对于教师的选拔除了常规要求外,个别通知文件中还会提到,“对历史教师的遴选更应注重思想品格、教研能力和教学特色”。

此外,地方教育部门还要求获得选派的内地教师身体健康,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指导教师在港澳当地的工作任务主要有:

1/承担香港或澳门中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的教学指导及普通话教学工作;

2/协助香港或澳门中小学推进校本课程建设;

3/与香港或澳门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学研究;

4/促进内地与港澳两地中小学、幼儿园的交流与合作。

一开始,具有资格选派教师的内地省区市只有7个,到2017年增至16个;选派对象也从中小学教师扩大到了幼儿园教师。

值得一提的是,内地教师在港澳工作期间,由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协助安排住宿,每人每月将会获得生活津贴及教研费约3万港币(需依照当地法律缴纳税费);内地原派出单位,则是须保留相关教师原有的一切待遇。

由此看来,内地和港澳之间的教育交流一直都有在持续进行。

自2014年“占中”风波结束后,香港社会的局势发生着剧烈变化,一些有识之士也发现到香港问题其实是深层次的问题,并为此提出了不少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像是曾经担任世卫组织总干事的全国政协常委陈冯富珍,就在去年的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建立内地与香港教师双向交流机制,让香港教师了解国情,将爱国爱港作为香港教师任职的必备资格。

内地选派教师赴港澳指导教学的计划行之多年,突然之间却因为两份文件获得极高的关注度,网友纷纷留言喊话“要从教育抓起”,与这些年发生在香港的政治事件密不可分。

尤其是香港年轻人普遍缺乏国民教育的现状,更是令人感到担忧与不安。

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殷切希望,香港的教育部门可以用正确的方式去引导、教育学生,否则他们就不会建立健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国观,而香港也难再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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