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传统村落在保护中尝到甜头

剑川县弥沙乡弥新村弥井自然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是一个藏于深山中的传统古村落。记者 黄兴能 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张全林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创建一批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在全国享有盛名的传统村落,到2030年全省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发展利用。

传统村落是地域文化和农耕文化的沉淀池,是乡村历史和自然资源的活化石。村落不仅是农业文明最直接的活态存在,更是鲜活的、续写中华民族文明史的平台。在其不断变化发展的进程中,留下了见证历史的烙印。正确认识挖掘传统村落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有裨益。

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开发是保护的基础。《意见》指出,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违法违规的破坏性建设行为,对传统村落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和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普查建档和挂牌保护,这明确规定了开发利用的实现方式。

保护也是需要回报的。如果保护带来了实际收益,无论是政府还是传统建筑的所有者,维护老建筑的积极性必然高,也就不存在“保护难”的问题了。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多样性十分丰富,特别是沿边跨境少数民族、15个独有民族,以及多民族杂居的传统村落,更有鲜明的文化特色。保护好这些传统村落,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是云南的一大优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捷径。让群众在保护中尝到甜头,是保护的恒久力源。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保护不是“打回原形”,而是在留住文脉神韵的前提下,发展提升。如果缺乏现代元素的注入,这样的保护势必不能持之久远。保护的过程,也是发展的过程。在具体实施中,应综合考虑生态、资源承载力,统筹开展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适宜的垃圾、污水治理体系,在保持原有结构形式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适度配置商业、旅游等服务设施。具有前瞻眼光的保护,传统村落才能凝聚人气,“活”出魅力。

传统村落的多样性,决定了保护方式不可能一个模具套下来,应鼓励多维探索。保护传统村落不可能完全靠政府投入,也不能从游客身上额外打主意,符合实际的是引入市场机制,靠产业吸引资金,靠传统村落的风韵“养老壮体”。对于传统文化价值较高,且具有区位优势的传统村落,应重点引进社会资本进行保护性开发,形成产业反哺村落保护、村落保护带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业态。

传统村落的价值,剥去文化的外衣,呈现出来的内核是富有特色的产业。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大力扶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围绕大滇西环线、茶马古道、南方丝绸古道等重点旅游吸点,打造出高品质的传统村落特色旅游产品,发展以传统文化和民族风情为主题的文旅游产业,应该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向标。

传统村落保护必须置于乡村振兴的大盘子中,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元素群,才不乏内生力。“乡愁”只是一个招人喜爱的马甲,旅游业的繁荣并不是单靠“老东西”,在背后发功释力的还是那些具有时尚元素的新业态。

来源:云南网彩云网评

编辑:和秀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