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户更方便了!只需要这三样材料即可申请办理落户

5月2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记者获悉,群众只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选择的相关落户途径确认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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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洪山介绍,起草《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中,提到了一个是“经常居住地登记原则”,一个是“深化放管服”原则。基于这两原则,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此次推出的户改新政特点,一是简化和规范了落户手续。群众只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选择的相关落户途径确认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二是实行有序引导落户。也就是说,在济有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均应在该房屋地址处落户,无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选择提供的其他地址落户。按《实施细则》落户范围和地址,选择其他地址落户时,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市区范围内租住房屋落户,是指租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可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所在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其中在该房屋处落户的需房屋产权人同意且无其他户口;选择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居住落户的也同样需要房屋产权人同意且无其他户口;选择在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地址落户,是指在本市无产权房屋的人员。为避免办理落户群众多头跑、来回跑,也便于户口登记机关确认落户登记地址,对于相关无住房情形、产权人同意落户情形,可通过声明和承诺的方式进行证明。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