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这14个乡镇将建设新型住宅小区!有你家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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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市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
《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规范有序开展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一批设施齐全、生活宜居、交通便利的
农村新型住宅小区。
《意见》还公布了第一批14个试点乡镇名单
明确在12月底前完成建房竣工验收。
《方案》明确试点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群众自愿原则,统筹试点布局、统筹公共配建、统筹协调发展,确保搬迁村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强试点工作领导,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增减挂钩指标、开发高等别耕地指标交易等方式,统筹资金筹措,并落实好旧宅基地复垦工作。试点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廉政建设。在退出旧宅基地村民享受各类政策补助方面,建立奖惩机制。
《方案》确定八个实施步骤: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编制用地计划、受理建房申请、保障试点用地、分类处置旧宅、加强建房管理、明晰产权关系。《意见》还公布了第一批14个试点乡镇名单,明确在12月底前完成建房竣工验收。
第一批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乡镇名单
梅列区洋溪镇
三元区岩前镇
永安市贡川镇
沙县高桥镇
沙县夏茂镇
尤溪县溪尾乡
大田县奇韬镇
宁化县泉上镇
清流县灵地镇
明溪县瀚仙镇
明溪县胡坊镇
将乐县高唐镇
泰宁县大龙乡
建宁县黄坊乡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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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新媒体编辑: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