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献县公安局环安大队紧盯任务目标,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本职工作中,成功招降一名开办镀锌厂污染环境的网上逃犯(刘某某,男,40岁,献县乐寿镇朱高坦村人)。
2020年4月2日,献县环保分局移送案件:在献县河城街镇西八屯村某玛钢厂院内有一非法镀锌厂违法直排废水,经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所排废水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接案后,献县公安局立即赴案侦查,经查确认乐寿镇的刘某某为该镀锌厂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刘某畏罪潜逃。经办案民警与刘某某的家人积极沟通做思想工作,不断讲明政策,以督促刘某某早日主动投案。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对污染环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献县公安局
献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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