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想跑?港媒:乱港头目黎智英12日将再向法院提离境要求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 赵友平】涉港国安立法决定公布后,有“港独”头目弃保潜逃。港媒消息称,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明天(12日)上午将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离境要求。5月22日,黎智英曾向香港高院申请撤销禁止他离开香港的命令,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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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截图
据香港“东网”、《星岛日报》等港媒报道,黎智英将于12日上午10点半,将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提出更改保释条件,据了解会提出更改禁止他离境的要求。
黎智英目前有四案在身,其中他涉嫌在3年前刑事恐吓记者一案,保释条件是保释金4000港元、不准离港。另外3宗涉及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每案的保释条件均为保释金1000港元。
5月22日上午,黎智英曾到香港高等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希望法官可批准他在保释期间离港。不过法官表示黎没有提供具体离港的计划,他很难作出考虑。在休庭约10分钟后,黎智英一方要求暂时搁置申请,法官最终批准其要求,待其再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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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资料图)
一年以来约有2000人被起诉,而在“港版国安法”如箭在弦之际,陆续有被拘捕者疑弃保潜逃。“港独”头目、“港独”组织“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本月4日起没有按时到警署报到,并于日前逃往荷兰,疑犯趁保释期离港逃避刑责令人关注。
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最近几个月航班几乎停顿,黎智英亦可照常处理工作事务,却拟在敏感时刻提出更改保释条件,难免让人怀疑他有弃保潜逃之意。
她还表示,自“修例风波”以来,不少被拘捕人士弃保潜逃,包括陈家驹以及“本土民主前线”的黄台仰等,她认为,法庭应更为审慎地考虑是否允许被捕拘人士出境。
龚静仪解释说,法庭须考虑有关决定所带来的影响,弃保潜逃事件不断出现,或会向年轻人发出不好信号,让他们认为支付保释金后就能以各种方式逃避刑责,更肆无忌惮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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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此外,香港资深大律师清洪就近日多名“港独”潜逃事件表示,法庭是否批准被告保释需视控罪的严重性来定,虽然现行法例规定,被告一日未被定罪应假设为清白,但法官也必须视目前情况,有权提出额外的保释条件,例如下令要被告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准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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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资料图)
现年72岁的黎智英牵涉4宗案件6项控罪。
在刑事恐吓记者一案中,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吓罪。2017年6月4日,在香港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他威胁一记者称会使其人身遭受伤害。该案将在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3日,黎智英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2年。
法官之前准许黎智英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并禁止他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又要他每周三晚到警署报。该案于5月5日首次审理时,黎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增加至原来的25倍,即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被法官拒绝,要他在保释期间一直留在香港。
黎智英5月22日再度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被拒,法官只是暂时撤销黎每周需往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
另外,黎智英也涉及去年3宗未经批准集结案,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上述5项控罪,每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案件将在区域法院审理,而区域法院的判刑上限为监禁7年。此3宗案件将于6月1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审,以等候控方准备转往区域法院审理的文件,期间黎获准每宗案件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合计3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