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幅20%、增设ST制度,一文读懂创业板注册制十大看点

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工作,落实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
同时,深交所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6月12日正式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共计8项主要业务规则及18项配套细则、指引和通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创业板注册制规则十大看点
1、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2、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3、提高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适应创业板股价结构特点和投资者交易需求,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
4、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定价效率,将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以及80%以上非现金资产投资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LOF涨跌幅调整为20%,具体名单由深交所公布。
5、坚守创业板定位:原则上不支持迎房地产。
一是明确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守创业板定位,结合以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主的板块特征,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三是为更好支持、引导、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明确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业负面清单中传统企业,仍可在创业板上市。
四是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明确在审企业不适用行业负面清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稳定市场预期。
6、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
将市值退市指标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
7、创业板股票涨跌幅何时改为20%。
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显示,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 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而这个规定何时实施呢?深交所公告称《交易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也就说,要等到第一个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上市那天,所有创业板股票变为20%涨跌幅!
8、深交所发布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的通知。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
本所对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发行人股票或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
(一)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二)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三)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V”;上市后不再具有相关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9、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10、创业板也有ST了!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按照注册制要求,既要报喜也要报忧,将喜忧讲清楚、说明白,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注册制来袭,利好哪些板块?
第一,新兴经济、券商、创投公司明显受益。
招商基金指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一部分,强调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与科创板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初期更强调上市企业的盈利性,同时大幅降低投资者门槛。因此预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短期有利市场活跃度上升,利好券商。
中金公司则认为,改革有望带来投行业务的扩容。2020年来看,科创板推进、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再融资松绑有望推进股权承销业务实现明显增长;交易机制的放宽以及更多新经济企业的上市有望提振交投活跃度,增厚经纪相关业务收入;创业板转融券机制的优化有助于完善多空平衡机制,促进融券规模的提升、从而增厚券商手续费及利息收入;科创板的推出及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使得一级市场投资退出通道更通畅,券商直投业务以及创投企业有望受益。
“券商板块,尤其是中小企业项目储备较多的券商,预计受益于投行业务带来的经营业绩改善。”东北证券称。
平安基金认为,创业板注册制将显著提升创业板市场活力,再叠加前期再融资新政利好,中小市值创业板个股将更为活跃,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及券商龙头将最为受益于制度红利。
具体来看,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化等有布局的企业将迎来创业板上市的机会。
华安基金许之彦认为,创业板就上市的范围给了明确地界定,包括新科技、新模式、新业务等创新驱动发展。在疫情下中国经济有进一步加快转型,通过科技、通过创新成长,推动更好的经济修复的诉求。因此资本市场的改革在创业板上加大推动力度,包括其上市的范围,因此他认为创业板改革对新兴经济有重大的影响。
第二,头部优质公司的价值更加突显。
招商基金指出,随着注册制及严格退市的逐步推进,壳价值被进一步稀释,中长期看,头部优质公司的价值更加突显。
星石投资杨玲也表示,此次对退市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标准,完善创业板公司风险退市警示制度。随着可投资标的的逐步扩容,标的的稀缺性将会降低,尾部企业的淘汰和出清有望加快,壳资源价值将会大幅降低,资源不断地向优质企业集中。
海富通石恒哲认为,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市场分层或更为明显。
“创业板改革或将更为深远地影响市场投资生态。一方面,近几年市场审美受公募基金影响较大,更偏好盈利能力强、质地优异的公司,市场已经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分层,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市场分层或更为明显,考验投资者的选股能力。另一方面,现存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新能源、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公司较多,受益于流动性改善、国家政策扶持等因素,这类公司未来或将表现更优,成为创业板改革浪潮中的‘弄潮儿’。”石恒哲说。
上投摩根亦提到,注册制推进削弱壳价值,使得优质成长龙头价值凸显。参考科创板经验,批量上市后,分化显著,质地优异的公司表现强势,其他公司表现相对弱一些;IPO定价更趋市场化,对于优质公司融资更为有利,同时规避了打新爆炒的风险。
中长期而言,上投摩根依然看好行业趋势上行的科技成长,伴随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科创板等新一轮政策红利及5G背景下新一轮科技创新周期的崛起,科技成长中长期仍将是市场主线。
创业板注册制是怎样的一路走来的?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在深交所鸣锣开市。诞生之初的创业板与主板和中小板所使用的规则一致,均采用核准制。
2016年2月,有市场传言称,自3月1日起创业板将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主板和中小板暂时未定择期再做安排。
同年2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否认上述传言并表示,强烈谴责这些不负责任的虚假传言,证监会从未单独研究过创业板注册制,根本不存在3月1日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的安排,也不存在主板、中小板择期再做安排的问题。
2019年3月11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接受采访时指出,科创板推出后,会统筹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改革。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在上交所开市并首次实施注册制,标志着证券市场开启了全新的探索。
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不同板块和市场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正式施行。新《证券法》第九条规定明确提及注册制: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新《证券法》开始实施同日,深交所表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充分借鉴科创板成功经验,推动制定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研究完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制度,扩大板块包容性和覆盖面。
2020年3月22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针对创业板改革,会重点抓好注册制这条主线,同时会在其他一些方面的基础制度,包括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制度方面做出一些改革的安排。目前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20年4月17日,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指出,做好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权威专家点评创业板注册制影响
清华大学教授田轩:“打新”收益会下降,可能会有更多新股破发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田轩:首先,由于注册制下新股的发行和定价更加市场化,长期来看,IPO抑价率会降低,“打新”收益会下降,可能会有更多新股破发的情况出现,以往“打新不败、中签如中奖”的现象也会在创业板逐渐终结。
其次,注册制实际上是把上市公司进出股市的决定权交给了市场,可以疏通IPO的堰塞湖。同时,更加灵活的退市制度也能够疏通资本市场出口,使资产池内的水流更加顺畅,能够缓解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中的扭曲和乱象。更重要是,注册制推行下,上市资源将不再异常稀缺,壳资源将不再是未上市企业竞相追逐的对象,壳资源价值消失,劣等公司将会加快退市。
再有,随着市场资金和上市企业数量趋于平衡,无风险的“打新”将不复存在,新股真实价值回归,由此导致企业之间的分化加大,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市,稀缺的资金会流向更优质的企业,真正塑造形成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风气,激励上市企业关注自身经营,培养企业管理风险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助力中国经济从高速度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变。
粤开证券康崇利:优质企业将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壳资源的价值得到抑制
对二级市场而言,创业板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五日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该举措或将加大短期创业板波动率。参考中小板、创业板以及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的表现,上市首日平均涨幅都超100%,但不同之处在于,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首批企业在此之后杀跌氛围连续数日,半年内平均跌幅超30%,而科创板前期由于发行节奏偏缓,开板近半年的超额收益率非常明显。考虑到新制度对创业板存量与增量统筹改革,一级市场供给增加下导致资金微观流动性可能会趋于紧张,短期创业板公司股价波动率或将加大。长期来看,优胜略汰之下符合创新定位的优质企业将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壳资源的价值得到抑制,资本市场环境与投资者结构将得到双重优化。
东方汇富创始合伙人阚治东:注册制不会造成市场的盲目扩容
上海的科创板、刚刚进行注册制改革的创业板,包括深圳的中小板以及新三板里的精选层,都是为创业投资开设的板块,科创板也有创,创业板也有创,我们本身干的是创业投资,尽管他们之间有区别,但总体而言都有利于创业投资的发展,让创投机构退出的渠道更多,过去渠道不畅的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
科创板的推出设立了一定的门槛,涨停板的幅度比创业板要高,但这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不过是投资者选择投资板块的问题,不过其中的风险问题要关注,设门槛是为了保护不了解行业情况盲目进入的投资者做的措施。
科创板最大的特色是注册制,有利于推动行业的发展,是国家推动创业投资发展采取的措施,虽然注册制在世界各国的资本市场不完全一样,香港的是核准制,国内的注册制核心也是把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但注册制不会造成市场的盲目扩容,深圳的创业板的改革方向为注册制是大势所趋。
不管是科创板、创业板都强调带科技型的企业,创业板要求高成长性,上海的科创板就不一定比深圳更高,上海科创板也是在深圳创业板的基础上设立起来的。无论是科创板还是创业板,一定要强调技术创新,只要是技术创新就行,在世界各国的技术上都有自己的创新,中国的硬科技一定要到世界最顶级。
中金王晟: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迎来全新机遇,投行压力和责任也将会更重
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晟:注册制试点下更加强化压实中介责任,投行的压力和责任将会变得更重,执业也应更加审慎,以专业的技能、谨慎的态度切实履行保荐职责。市场参与各方(如企业家、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应真正做到量体裁衣选择资本市场,为企业发展进行前瞻布局与统筹运作,从而实现助力企业成长与繁荣资本市场的双赢。
创业板改革的大幕正在徐徐揭开,而券商正是其中最为主力的参与者之一。在改革后,创业板定位于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王晟认为,创业板在板块定位上与科创板有所不同,实现了与科创板的深度互补和错位竞争,赋予优质企业更多的选择权。
在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将允许具有差异表决权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王晟认为,这是尊重企业公司治理的实践选择,具有其合理性。但与此同时,也需要防止滥用特别表决权情况的发生,切实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管规则进一步强化对此类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并通过内部监事会和外部保荐机构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
经纬张颖谈创业板注册制:估计很多公司会盲目兴奋,这里有几点建议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消息出来后,我估计很多创业公司都开始盲目兴奋,打听近在眼前的细节,其实只有为数不多的公司已经达到细则之一:市值十亿,营收一亿,正向利润这三个条件,但在未来几年,业务突飞猛进能达到注册制标准的创业公司只会越来越多,这里几点建议:
1)财务规范化。没有老老实实的交税,凭什么未来你能享受资本市场带来的估值乘法效益。
2)通过专业投行审计律师事务所帮忙判断自己推进上市的节奏和方向。跟专业人士交流比几个CEO一起瞎聊后的盲目动作强100倍。
3)如果选择国内上市,就不要纠结快速发展和盈利的所谓矛盾。既然利润是硬标准,那就有效发展,增长与利润找到平衡点。
4)VIE结构相在A股上市怎么办?还是因公司因创始人而议,每家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真理:公司发展越好,选择就越多,回A股的可能性也越大。
5)2年内基本能达标的公司,创始人快速行动,有效且专业的上市咨询,是对自己,团队,公司和投资人的基本尊重。
(本文部分内容综合自中国基金报、券商中国、21世纪经济报道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