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港区国安法”执法警员须通过品格审查

李家超表示,中央是否应该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应该由中央按需要决定。至于在港执行相关法例的警务人员,需要进行品格审查,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的要求等。他强调,新设机构要对付的对手可能非常聪明,是高手,擅于隐藏行动。

(观察者网讯)日前,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对外透露,警队将成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6月14日,香港“文汇网”报道,李家超当天在电视节目中表示,警队新设立部门的成员要通过品格审查。

李家超表示,中央是否应该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应该由中央按需要决定。至于在港执行相关法例的警务人员,需要进行品格审查,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的要求等。他强调,新设机构要对付的对手可能非常聪明,是高手,擅于隐藏行动。

另据《星岛日报》同日报道,李家超还说,并非要在“港区国安法”生效首日作出拘捕行动才算执法,警队新设立专责队伍,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而这也是全国人大决定的一部分。

此前,李家超本月10日接受《南华早报》专访时透露,香港警方将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这一部门将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领导。

他当时称,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及辅助设备等。

之后,香港保安局方面表示,警队计划就相关执法事宜成立一个专责小组,人员数量按需要设定。

对此,李家超认为,中央有更广泛的情报收集网络,以及更高水平的分析能力。“文汇网”报道,李家超形容中央具备“直升机视野”,而“香港作为一个城市,当我们无法只靠自己收集到的信息时,中央会让我们了解整个形势”。他同时强调,任何人在香港执法,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则,包括无罪假定、保持缄默权利、以及有律师代表。

李家超没有透露警方的新部门会如何与内地有关机构合作,但他补充说,香港警方在执行新法律时,会和现在一样,与内地警方分享情报。他还以澳门特区于2018年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为例,表示这一经验是很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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