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庭接任台“监察院副院长”引政坛齐轰,遭国民党停权处分

中国国民党籍台东县前县长黄健庭接受“监察院副院长”提名,国民党台东县党部上午召开考纪委员会议,结论是“依中央党部指示来做后续处理”。对此,党中央考纪会表示,黄健庭未经中央核准,自行接受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提名,予以先行停止党权处分,并请台东县党部尽速做出适当党纪处分建议。

考纪会指出,黄健庭未经中央核准,自行接受蔡英文提名为“监察院副院长”,此举已违反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二条第一项第七款:未经同意,擅自接受非国民党执政之“政府”延揽为政务官之规定。

考纪会依据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十八条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予以“先行停止党权”之处分。同时请台东县党部尽速做出适当党纪处分建议。

此外,黄健庭过去因为“退辅会”药商回扣案、美丽湾度假村争议都受到质疑。2004年黄建廷任“立委”期间,向“退辅会”游说药品采购换取药商回扣新台币208万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职务受贿等罪。

检方2008年起诉此案,缠讼至今12年,高院更一审维持一、二审见解,认定黄健庭不算收贿,2018年10月改依“商业会计法”与“税捐稽征法”合并判刑5月,此案已经12年缠讼,上诉最高法院仍在审理中。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