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天眼查新一季“开战”背后:均曾因宣传不当被罚

央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记者宓迪)同被用作企业信息查询工具,企查查和天眼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白热化”。近日,企查查方面宣布称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而天眼查方面则表示已准备反诉。
“矛盾”升级背后,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天眼查方面此前同样曾将企查查方面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此外,双方均存在因宣传内容不当相关的原因而被监管处罚的历史。
违法使用国家机关名义
天眼查曾被罚10万元
6月29日,企查查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起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企查查方面称,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天眼查方面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 “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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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企查查微博
《公告》表示,天眼查方面的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等用语违反法律规定,具有虚假性,且误导相关用户认为天眼查产品是国家政府开发运营,由政府部门主管,拥有政府背书的工商信息查询工具。
天眼查方面则表示,天眼查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之一,2017年3月获得其领投A轮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事实被众多媒体报道。天眼查所发布的广告均属实、并获得各管理部门批准。
记者留意到,天眼查微博认证为“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年6月11日,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而处罚原因则与天眼查的宣传内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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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当事人在其名称为天眼查的APP进入画面中对外宣传“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在华为应用市场天眼查APP下载界面应用介绍中对外宣传“天眼查是国家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的商业安全工具”。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询,当事人的股东出资之一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立的第二支直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财政部主要出资设立,但在广告中违法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在广告中违法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的违法行为。
6月30日,记者在天眼查官网中看到,目前其宣传用语称其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记者所下载的“天眼查企业查询”APP页面同样有此宣称。
去年天眼查将企查查诉至法院
索赔五百余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据海淀法院网2019年7月份公布的消息,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企查查使用其运营的天眼查广告语即“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进行宣传,天眼查运营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将企查查运营商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
2020年4月8日,海淀法院对企查查运营者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禁令,要求朗动公司立即停止在企查查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使用“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现在,天眼查主张500万元赔偿的案件宣判在即,于是您一如既往地执行模仿策略、也用不正当竞争的名义、也同样是500万元量级的诉讼,试图以此来‘平衡’公众对贵品牌的不良印象?”天眼查方面在名为《致友商“企查查“的一些建议》的公告中称。
此外记者留意到,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8年11月20日,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因为广告内容管理被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
图源于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当事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更新的关于该款APP的“内容提要”介绍中宣称“企业征信大数据国内领先,国内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占据超过80%”。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截至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的时间2017年3月,所谓“市场份额占据超过80%”的数据是片面且不准确的,亦未表明出处,如此宣传在客观上已形成对其他同行业经营者及同类APP的排他和贬低,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特别是对付费用户的购买决策具有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