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丰泽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这些学校要摇号……

刚刚!
丰泽区2020年秋季
幼儿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炉
(以下简称意见)
敲黑板 划重点了!!!
幼儿园
同一套房原则上每3年
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
丰泽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的3月1日前
各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关系必须是2020年3月1日前落户在幼儿园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权属人为适龄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服务区域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和招生规模详见表格。
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
加强对集体办和民办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区教育局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的同时,各幼儿园必须在公示栏公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取消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并纳入上述各级各类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收费情况公示中,并接受监督。
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丰泽区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7月8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7日—8月2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8月10日—8月12日:各公办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8月25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将招生结果送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须于7月15日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
如有剩余学位,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抽签、摇号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抽签、摇号时间统一为 8月 22 日(周六)上午9∶00。派位后当场公布派位结果。
8月25日前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公办园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公办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应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收,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30人以内;充分挖掘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幼儿园的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同时严禁超大规模招生,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收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读,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片区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幼儿园服务片区外的自闭症等残疾适龄幼儿。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在完成片区内的招生任务后,学园如还剩有学位,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居住在学校附近的丰泽区适龄儿童。
在公办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指导非片区家长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加强对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公办幼儿园出现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辖区的幼儿就近入园。
招生计划
2020 年秋季丰泽区实验幼儿园等 18 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如下。鉴于丰泽区实幼光明城分园正在二次装修中,其开班具体时间视装修进度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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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划片就近入学 需符合招生条件
丰泽区各小学招生对象为: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为:
1.持有丰泽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三年提供一个学位)。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丰泽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审核,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丰泽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丰泽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户籍在丰泽、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现实际居住在丰泽区的(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其一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其二是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丰泽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执行。(2021年秋季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六个月及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丰泽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丰泽区生活而要求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的通知》《福建省贯彻实施意见》要求,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
网上报名 超计划数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
民办小学的招生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优先招收丰泽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民办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预收费、乱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上级招生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报名对象为: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由丰泽区教育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符合招生入学要求的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区域内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丰泽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只针对市级审批的或寄宿制民办学校)。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已确认电脑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丰泽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
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统筹入学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丰泽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办小学除上述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区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普通小学融合教育试点校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8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7日—7月29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29日—7月31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8月10日前: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摇号时间
7月27日—7月31日:网上报名。
8月3日—8月12日: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
8月14日—8月15日:电脑摇号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非丰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丰泽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丰泽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计划时,将采取随机摇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于8月17日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并完成报名工作。参加随机摇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该区公办小学就读机会。)
2020年秋季丰泽区小学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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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丰泽区招收流动人口随迁
适龄子女公办小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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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民办小学2020年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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