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摊上事了!

近日,爱钱进暴雷突然引起关注,主要原因是网友爆料著名主持人汪涵曾代言过。

有报道称,有超过10万人被爱钱进骗超过100亿元,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该平台于6月已经被北京警方立案侦办。

截至目前,汪涵方尚未回应。

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募集资金已被北京东城区公安经侦部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办。资料显示,该公司建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企查查数据显示,爱钱进是一个P2P借贷和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站,是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亿元,董祺为法定代表人。企查查显示,谢飞为爱钱进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股份为16.3952%;董祺为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股份为23.0899%。

同时,谢飞还是上海榕树第一大股东——北京普惠集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3.35%;董祺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8.1095%。

此外,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还有3个曾用名——普惠秋成信息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凡普金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实,名人明星为P2P类互联网金融公司代言并不是说什么新鲜事,在P2P相继暴雷之后,明星代言也引起人们关注,并且不少明星被投资者连带声讨。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回应称,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代言人应为其代言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明知他人从事集资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服务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表示,所谓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实际为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的Ap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俗称P2P平台。因此,称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财产品的说法并不准确。

其次,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若汪涵代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确实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投资人可以通过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的方式合法维权。

来源:扬子晚报、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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