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太任性,后果不留情

一线微观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驾驶人。

近日,发生了多起因为行车路上“太任性”而发生的车祸,具体如何“任性”?让我们往下看。

01

“任性”超车

近日,晴隆县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大厂镇高速收费站往大厂大概600米处发生一起碰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请求出警;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询问事故受伤人员情况,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员受到轻微擦伤,在确定事故人员无生命危险之后,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摩托车车身有较严重的损毁,小型汽车的车头部位有损伤。

随即,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沈某询问了解到,事发当时沈某驾驶车辆从地久方向往大厂方向行驶途中,当行驶到事发路段时,超车通过前车,未注意到前方来车,就与对向来车撞上了。

之后,民警调取了小车的行车记录,还原了事发当时的情况。

事发当时:小车驾驶员驾驶车辆从大厂往地久方向行驶,行驶到事发路段时,正准备通过弯道时,迎面就驶来了一辆摩托车,当看到车辆时小车已经避让不及,摩托车就直直的撞上来了,就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

据此情况,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的相关规定判定:驾驶员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车驾驶员无责任。

02

“任性”调头

7月3日11时40分许,麻江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麻江县城长兴大道政务中心门口,有一辆小型货车与小车相撞,无人员受伤,请出警”。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发现白色小轿车斜停在斑马线上,小型货车停在对向车道的快速车道上,白色轿车左前保险杠受损脱落,小型货车右前门受损,通过现场勘查,该事是由于白色小轿车掉头影响直行的小货车造成的。

经过民警调查,发生该事故的原因是因为轿车驾驶员违规操作,横跨车道掉头造成的,幸运的是没有人员受伤,目前该事故已对双方驾驶员作出认定,白色轿车负全部责任,双方驾驶员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没异议。

03

“任性”变道

7月4日下午14时20分,凤冈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县城区湘黔国际商贸处发生交通事故,请求出警。辖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一辆黑色轿车“四脚朝天”躺在道路中央,一辆白色越野在前方7米处停在城市快速车道上,一男子受轻伤,民警立即安排人员护送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马上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撤离和交通疏导。

(行车记录仪视频)

事后通过视频监控和现场了解得知吴某驾驶车牌号为贵C9***3的越野车回城区时因不按规定持续变更车道,撞上魏某驾驶车牌号为贵C8***Y的同向在快速车道行驶的小轿车,导致小轿车撞上中央隔离护栏侧翻在地,轿车司机魏某受轻伤的交通事故。经查此事故由越野车司机吴某负全部责任。

看完以上身边的“任性”案例

您是否明白了文明有序行车的重要性

贵州交警 祝您一路平安

(素材来源:黔西南交警、黔东南交警、遵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