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云南流浪老人想回四川老家 不出两天,热心网友就找到他家人

近日,一则四川射洪老人在云南挖色镇流浪的视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视频中,老人衣衫褴褛,精神状态不佳,对着镜头外远在四川的家人说,“姐姐、二姐、哥哥,我想回老家……”
红星新闻记者今日从挖色镇政府了解到,此人户口在云南,与妻子离异,政府已安排多次工作,但他不愿配合,下一步将继续想办法妥善处理此事。据悉,其在四川的哥哥将于近日赴云南接回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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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老人税清国
60岁四川老人流浪云南
寻亲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我叫税清国,我姐姐叫税清芳,她在射洪城……”7月3日,一抖音用户在云南洱海挖色镇自驾游时,遇到一位自称叫税清国的流浪老人,看到老人有强烈的寻亲意愿,她便帮助老人拍下多条寻亲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随即引发网友关注,其中一条视频点赞量近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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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老人说自己今年60岁,是四川射洪(市)玉太乡人,家里父母亲死得早,家中还有四兄妹,他是最小的一个。大姐税清芳在茶城大道卖家具,二姐叫税清玉,三哥叫税清理,多年前他从射洪结婚到云南,养了一个养子是大学生,但是不管他。
视频中老人含泪说:“姐姐、二姐、哥哥,我想回老家……”希望能回到四川。
家人:看到视频太心痛了,眼泪都包不住
据悉,寻人视频发布后,网友开始转发寻人,不少四川射洪当地网友也开始帮着在家族群里转发寻人,不到两天,就有网友表示已在射洪市大榆镇(原玉太乡和金鹤乡)当地联系到视频中老人的家人。红星新闻记者也从大榆镇土桥村村委周书记处了解到,村里确实有个叫税清国的人,但户口已随结婚迁往云南。周书记表示,税清国一年多前曾回村,但待了不久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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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税清理向记者表示,弟弟在云南流浪的事情,他也才从朋友处得知的,“看到视频我简直太心痛了,眼泪水都包不住。”他非常感谢那位拍下视频的人,让他能了解弟弟的现状。他说,视频中的弟弟和上次回老家时判若两人,“上次回来衣服穿得整整齐齐的。”他说,前年在弟弟与妻子离婚后不久,曾回来过一次,之后弟弟由于牵挂在云南的前妻和养子,便又回到云南。
而对于有网友表示有些神志不清?税清理说,“离婚对他打击很大,受了刺激。”税清理说,弟弟在云南结婚时,是家里的主力,在工地做砖、做木工养家,当时养子还不到4岁,现在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弟弟离婚后,据说养子未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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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哥哥姐姐的不管他,前年我喊他不要走,他都要回云南,回去后,就联系不上他了。”税清理告诉记者,自己目前正在拉萨打工,他将在这两天返回老家,与家人商量后,去云南把弟弟接回来。
当地政府:已安排多次工作 他不配合
红星新闻记者从挖色镇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税清国离婚前户口在辖区内的高兴村,离婚后,现在户口在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税清国流浪一事,政府曾多次进行救助,包括给他安排住宿,安排护林员、看工地等工作,“吃的住的肯定都能保证,但他不愿意配合,不愿意接受帮助,自己出来了。”工作人员说,得知他想回老家,去年年底他们还曾为税清国买好到四川的车票,还给了100元车费,但最后税清国还是回到了云南。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税清国没有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申报材料,所以暂未申请低保。当地政府也曾多次联系税清国前妻及养子,但毕竟都离婚了,“在昆明工作的他(养子),也不愿意回来管这个老人。”工作人员说,接下来,他们也会协商,看如何去妥善处理此事。
律师说法:继子女仍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宋宏宇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因此可知: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在没有成年时,父母或者继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只要尽了抚养的义务,成年的继子女便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那么,子女成年,但继父与生母离婚,这种情况下子女对继父是否仍承担赡养义务呢?对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综上,在此事件中,继子女仍对曾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承担赡养义务。若拒绝履行义务,老人(继父)可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孩子(继子女)承担赡养费。若孩子承担了赡养义务,老人的生活仍不能保障,还可考虑与民政部门联系,争取其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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